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9月1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近期组织对酒类商品的抽检结果,桂花蜜酿等4批次酒抽样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项目分别为:京山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京山绿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娜年十八杨梅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北梁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胡柚白兰地、胡柚果酒,分别为甲醇、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温泉佰尚优选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八月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蜜酿(浸提类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