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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消保委联盟:持续打造消费维权一体化

时间:2020-12-28 10:16:00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营造“让消费更温暖”的良好氛围,12月23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2020年度工作总结会在江苏省扬州市举行,会议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1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消保委秘书长、副秘书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国消费者报》四地记者站站长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召开2020年度工作总结会。     薛庆元/摄

2020年是特殊的一年,受疫情影响,做好消费引导成为今年联盟工作的重心。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在2020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中表示,今年以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努力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工作融入到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围绕中消协“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着眼新冠疫情给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坚持维权防疫两不误,共建共治共享长三角地区的良好消费环境。

联动开展消费引导。纵观全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联合发布儿童平衡滑步车比较试验结果,制定团体标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开展“伴手礼”评测活动,助推疫情后长三角经济发展,全面打响“上海品牌”“江苏精品”“浙江制造”“安徽名牌”,成为促进消费增长的新动能;营造全域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无理由退货承诺,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消费新高地。

拓宽高效维权渠道。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借助互联网技术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的投诉沟通平台,以上海为首个试点区域,于今年“3·15”前开发上线“长三角消费微投诉云平台”,致力于打造三方在线平台,省去投诉中转流程,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间信息“零距离”同步。

强化监督形成声势。国庆假期,长三角消保委联盟通过对8896件数据和典型案件进行了汇总、整合,围绕热点、难点进行全面分析,发布相关案例,切实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倒逼经营者诚信自律经营。“双11”期间还发布消费提示,针对定金立减、跨店满减、店铺礼券等各种复杂“算法”,从直播购物、预售定金等易误导消费者或引起消费纠纷的痛点着手,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2020年度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轮值秘书长陆惜春将盟旗交给了2021年度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轮值单位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崔砺金接受盟旗并提出,新的一年要有新要求,2021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要夯实联盟合作机制,着力打响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活动、长三角消费投诉云平台、长三角消费评价活动、特色伴手礼等多种联盟合作品牌,不断加强联盟工作交流,为长三角区域实现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战略目标作出新贡献。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进行轮值单位盟旗交接。  薛庆元/摄

会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消保委副主任胡浩在讲话中强调,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要发挥《中国消费者报》四地记者站的优势,紧密联系、及时发声,将消费维权工作与媒体报道密切结合,在一个事件上连续报道,推动四地消费维权事业联动发展。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志宏指出,联盟要建立联动机制,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开展工作,形成声势和影响力;要立足社会组织的职能,直击消费痛点问题,有重点的开展消费调查、社会监督活动;要运用好的方法和载体,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工作应该注重频率、效率和时间节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建议,联盟应该形成固定时间、固定频率为消费者发声的习惯,开展项目工作要进行细化和评估,制定并施行相关方案,因地制宜,不能产生地域差异。面对如“双11”“双12”等重要节点或热点消费事件,要主动作为,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倡导理性消费,切实发出“长三角”的声音。

安徽省消保委秘书长丁涛表示,安徽省将积极建立长三角新消费体验基地,推出长三角放心消费地图,通过采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基本信息情况,织就全民消费“安心网”。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消保委副主任李杰主持本次会议并指出,联盟的三省一市消保委要主动将消费维权工作融入到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积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以质量品牌为重点,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同时要抓住维权痛点,依托地域相连、经济相融、文化相通的整体优势,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内容,充分利用好联盟平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密切协同,打造全国消费维权区域合作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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