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商家隐瞒商品真实信息的纠纷。消费者王先生购买的平板电脑没到一年,却被告知超过了一年保修期,自己白花了一笔维修费。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的王先生2019年12月19日在杜桥当地的某数码产品店购买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华为平板电脑。到了2020年10月20日,因为平板电脑的电池损坏,王先生前往温州华为店进行维修。结果却被告知该平板电脑激活时间为去年9月11日,已经超过了保修期。王先生只能自行承担了129元的维修费用。
王先生对此很生气,平板是按照新机价格购买的,到手的却是提前激活的机子。于是,王先生便向商家要求支付此次维修费用,在交涉无果后,便向临海市消保委求助。
临海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情况。因时隔近一年,商家表示记不清当时交易的具体细节,所幸王先生还保留着当时购买平板的发票。根据发票上记录的购买日期,该平板电脑确实被提前激活,而王先生当时以全新机价格购买的,现在理应还处于保修期内。最后经临海市消保委组织调解,由商家支付此次维修费用,并且商家承诺为其保修至今年12月18日,王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据记者了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而在此次纠纷中,“激活日期”作为售后服务的重要商品参数,商家未在售出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悉商品真实情况权利的侵害,违反了《消法》的有关规定,使消费者陷入“保修难”的困境。
对此,临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前,除了关注商品的完好性、性能、真伪等常规事项外,还要特别注意如“激活时间”这种关系品牌售后的新式参数,确保自己享有完整的售后服务。另外,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保留相关票据,如若发生消费纠纷积极和商家协商,协商未果及时拨打12345投诉热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