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10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在2020年冬季供暖开始之际,为督促供热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消费者消费引导,该消协联合吉林省城镇供热协会,向全省供热企业和消费者发出倡议。
供热企业应设立并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服务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报修、咨询、投诉,千方百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确保维修及时、服务满意、供热合格;供热企业应建立完善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消费者用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供热企业把最低供热标准由18度提高到20度,提倡供热企业由达标供热向舒适供热转变,提升居民舒适指数,用企业的责任心换消费者的舒心,适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供热参数,不仅“看天供暖”,更要盯紧用户室温变化,让消费者的家“热”起来。
广大消费者在享受供热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要及时足额向供热企业交纳热费,积极配合供热单位对供热用热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不损坏供热设施,不私自安装使用循环泵、放水装置,自觉维护供热设施安全。发现供热管网漏水,应积极与供热单位联系,同供热企业一起,确保供热系统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