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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裤子刚穿就现裂缝 特价商品也要“三包”

时间:2020-10-30 15:23: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刚买的裤子一穿就出现一条裂缝,消费者要求退货,服装店却以该裤子是特价商品为由拒绝不退不换。经福建省松溪县12315服务台调解,10月中旬,服装店同意给消费者换新款,由消费者补齐差价。

10月9日,叶女士到松溪县12315服务台投诉称,今年9月16日,她到松溪县一家服装店购买一条裤子,裤子促销价为80元。10月6日,她第一次穿,没想到,刚把裤子一提,裤子上就出现一条裂缝,当天下午到服装店找商家,商家表示这条裤子是特价商品,不同意退换,但可以帮消费者缝补。消费者认为新链子出现裂缝,不同意缝补,要求退换。在服装店纠葛过程,这条裤子被扯一下,又出现一条新的裂缝。因此,消费者希望12315帮助处理这起消费纠纷。

接到投诉后,松溪县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联系店家,并到服装店现场调查了解。经了解,商家表示裤子为特价商品销售,事先也与对消费者说明。12315工作人员指出,特价商品即是以特别低的价格所销售的商品,并不等于瑕疵商品,同样应适用"三包"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因此,叶女士购买的裤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退换货。

经调解,该服装店同意给消费者换货,由消费者补齐差价,消费者表示同意,双方和解。

松溪县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提醒相关商家,不能以特价商品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要强化商品质量意识,确保商品质量,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兑现"三包"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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