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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遭“偷梁换柱” 装修的这些事儿不可马虎大意

时间:2020-10-13 17:21:00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 “欧标”变“国标”,装修公司承诺的产品到手咋变样儿了?日前,温州市民尤女士就碰上了一起“狸猫换太子”,遂向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消保委投诉温州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反映该公司装修存在猫腻。

尤女士称2019年11月底委托该公司对她面积100余平方米的房子进行装修,前期与装修公司咨询时得知有两种装修方案,分别使用“国标”或“欧标”标准的材料,总报价相差2-3万元左右。尤女士选择了“欧标”材料并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装修期间,尤女士发现家中吊顶内装修使用的材料均为“国标”标准,认为被装修公司欺骗。

据悉,接到该投诉后,鹿城区消保委召集纠纷双方进行调解,装饰公司负责人表示情况基本属实,并表达了公司方解决问题的诚意。双方矛盾焦点最后集中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吊顶整改该如何解决上。在消保委调解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装修公司一次性补偿消费者3000元,剩余的装修按尤女士的要求照“欧标”标准继续装修。

据了解,以温州鹿城为例,今年以来发生家庭装修投诉纠纷达46件,涉及金额96万余元。当前正值家装旺季,温州市消保委联合鹿城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家装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要谨慎挑选装修单位。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单位时要擦亮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装修单位,切勿选择“马路装修队”,以避免家装出现问题维权时无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要慎重签订装修合同。签订家装合同,要明确家装的施工工期、各项工程进度排期表、付款方式、延期赔付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防止出现装修单位无故拖延装修工期。在装修的过程中,消费者如遇装修合同事项变更时,应尽可能与装修单位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如仅为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业主就很难维权。

要注意把握好验收环节。消费者应在装修过程中适时进行监督,注意核对装修单位提供的装修材料实物是否与家装合同中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等级等相符,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确实无暇监工,可以在验收阶段提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对质量问题应固定好相关证据。

要避免陷入低价陷阱。装修单位承诺优惠打折的,消费者要注意装修单位是否存在先删减装修项目给出低于正常应有的报价,形成“低预算”吸引客户签单,在施工时,再把删减的项目作为增项进行加价,形成“高决算”。

要及时依法进行维权。装修过程中,如果发生消费纠纷的,消费者可以先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有歧义或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要及时向消保委或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提出仲裁或诉讼。(施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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