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于第四季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民用散煤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民用散煤质量专项抽检的范围为全区民用散煤批发、零售及配送企业,共抽查220个市场主体,抽样387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1.6%。
二、产品检测依据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 64/T1548-2018《民用煤》以及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214《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3558《煤中氯的测定方法》等方法标准,对煤炭中的灰分、全硫、水分、挥发分、发热量、氟、氯、汞8个参数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挥发分、全硫、灰分超标。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一)挥发分。煤的挥发分是对煤进行分类的主要指标,挥发分高的煤燃烧时易产生未燃尽的碳粒,俗称“黑烟”,并产生一氧化碳、多环芳烃类、醛类等污染物,而且会降低热效率。本次抽检6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挥发分不合格的有3批次。
(二)全硫。硫是煤炭中有害杂质,按形态分为有机硫和无机硫两大类,各种硫分的总和称为全硫。硫含量越高,燃烧后对空气污染也越严重,空气中二氧化硫超标会刺激粘膜,引起呼吸道疾病,严重者能使植物枯死。本次抽检6批次不合格产品中,全硫不合格的有2批次。
(三)灰分。煤的灰分是指煤完全燃烧后所得的残留物,是影响煤炭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灰分高则发热量和热效率就低。煤炭燃烧产生的烟尘主要来源于燃煤中的灰分,灰分越高烟尘越大。本次抽检6批次不合格产品中,灰分不合格的有3批次。
四、处理意见
(一)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在门户网站公布本次监督抽查结果。
(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处理情况于2021年3月底前报厅质量监督处、执法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