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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 2批次鸡蛋检出磺胺类药物

时间:2020-12-29 14:24: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25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今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2大类食品共164批次,其中合格158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为3.66%。

标称为永泰县双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8/26)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含量为16.5ug/kg,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标称为福州市鲜惠多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马尾分公司销售的菠菜(生产日期2020/9/1)检出阿维菌素含量为0.084mg/kg,超过标准规定的0.05mg/kg,为不合格。

标称为福清市音西胡彬小吃店销售的鸡蛋(生产日期2020/6/12)检出磺胺类(总量)含量为39ug/kg,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标称为福州胡一刀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生产日期2020/7/17)检出磺胺类(总量)含量为27.1ug/kg,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标称为福州市仓山区林氏姐弟蔬菜商行销售的豇豆(菜豆)(生产日期2020/9/13)氧乐果含量为1.75mg/kg,超过标准规定的0.02mg/kg,为不合格。

标称为福州市鼓楼区李平珍水产品摊销售的小河虾(生产日期2020/9/27)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含量为26.4ug/kg,按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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