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42期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2大类食品,共抽检144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1.39%。
永泰县双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金鲳鱼(批号:2020/8/25),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达2.3μg/kg,按规定不得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属于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其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消费者若长期食用含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产物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采购自永辉超市福清中环店的鲜鸡蛋(批号:2020/9/10)恩诺沙星检出值达66.8μg/kg,经复检仍保持初检结论。恩诺沙星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等方面有良好的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但在产蛋鸡中禁用,不得检出。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