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饮料7大类食品共224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水果制品、饮料共12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上饶市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饶野谷食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谷葛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玉山县天宝矿泉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玉山县农怡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新余蒙山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渝蒙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乐平市饶娥山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饶娥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江西省长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官元山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县定岗集贸市场姚云华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夏国强水产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江西恒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香斯特葡萄黄酒,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忆童年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高安市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忆童年南瓜酱(微辣),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龙南县恒祥商行销售的,标称龙南县康达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辣李,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抚州市红土地葛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葛根粉,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市东湖区新柘林湖野生鱼行销售的虾菇,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附件:
1.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2.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5.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