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4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抽检104批次,其中合格10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2.88%。
福州第二技师学院食堂销售的餐饮食品肉包(批号:2020/6/11),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糖精钠在糕点中不得使用。
永泰县城关中学食堂所提供的餐饮食品(餐饮具)塑料筷子(批号:2020/6/9),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规定,大肠菌群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
福州市仓山区俊鲜嘟嘟生鲜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长豆角(批号:2020/8/16),甲胺磷检出值达0.18mg/kg,结论为不合格。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规定,豆类蔬菜中甲胺磷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经复检后,结论仍是不合格。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