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根据《2020年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实施方案》(晋市监发〔2020〕125号)安排部署,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危险化学品质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抽检任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承担对溶解乙炔、焦化笨等产品的监督抽检任务;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承担对车用压缩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产品的监督抽检任务。抽检工作按照《2020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采用抽检分离的方式。
(二)本次共抽检了268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168家,经销企业100家)的29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不合格发现率3.4%,其中涉嫌假冒产品9批次。
二、抽检结果分析
(一)抽检不合格情况
1.液化石油气。抽检了50家经销企业的5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蒸气压、组分、残留物等6个项目。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涉嫌假冒9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组分。
(二)抽查合格情况
2.车用压缩天然气。抽检了50家经销企业的5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高位发热量、总硫等5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3.粗苯。抽检了50家生产企业的5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密度、馏程、水分、硫等4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4.煤焦油。抽检了3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密度、灰分、水分等6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5.溶解乙炔。抽检了3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体积分数和硫化氢、磷化氢试验2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6.苯加工产品。抽检了3家生产企业的12批次产品。产品种类包括焦化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重苯。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密度、苯的含量、馏程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7.氯碱产品(工业用合成盐酸、工业用氢氧化钠)。抽检了3家生产企业的6批次氯碱产品。产品包括工业用合成盐酸和工业用氢氧化钠。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总酸度、铁、灼烧残渣、氢氧化钠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8.工业硫酸。抽检了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工业硫酸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硫酸、灰分、砷等3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9.工业六次甲基四胺。抽检了1家生产企业的1批次工业六次甲基四胺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水分、灰分等项目。经检验该批次产品合格。
10.工业糠醛。抽检了6家生产企业的6批次工业糠醛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酸度、糠醛含量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1.工业用甲醛溶液。抽检了6家生产企业的6批次工业用甲醛溶液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密度、甲醛、酸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2.工业用甲醇。抽检了16家生产企业16批次工业用甲醇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高锰酸钾试验、羟基化合物、蒸发残渣等7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3.液体无水氨。抽检了16家生产企业的20批次液体无水氨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外观、氨含量、残留物含量等3个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14.硫酸铵。抽检了4家生产企业的14批次煤焦油产品。按标准规定检验了氮含量、水分、游离酸含量等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涉嫌假冒情况
本次抽检发现分别有标称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宁夏百川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的9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标称生产企业声明),同时经检验也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已将涉嫌假冒信息移交当地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进行处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附件:
1.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3.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合格产品及销售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