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20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酒类、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食品2298批次,合格2281批次,不合格17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3批次:晋安区李优汇餐厅的茶杯(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福州市鼓楼区金銮餐饮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晋安区椰风海岸餐饮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
罐头不合格1批次:标称永安市绿健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7月1日生产的水煮笋干烟笋干,商业无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润华店。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称保定中港酒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4日生产的新华门老北京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罗山集客来超市。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福建汇购超市有限公司鲤城常泰分公司销售的活大明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闽侯县南屿镇邓兴食杂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3日),恩诺沙星不合格;石狮市长林万星城超市销售的石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镉(以Cd计)不合格;闽侯县荆溪御闽惠多多超市销售的花生米(东北)(购进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明溪县满家乐超市销售的鸭蛋(购进日期为2020年7月29日),经初检和复检,氟苯尼考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政和锦城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3日),经初检和复检,镉(以Cd计)不合格;福建华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柘荣仙屿店销售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日),经初检和复检,毒死蜱不合格;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莆田市华府店销售的草鲡(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6日),经初检和复检,氧氟沙星不合格。
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龙海市宏亿粮油有限公司2020年3月24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全新一代),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诏安康华分公司。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省古田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3月15日生产的乌酸梅,胭脂红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湖里区鲜菜美生鲜超市。经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莆田市涵江区英龙食品厂2020年3月15日生产的复合调味酱(番茄沙司),经初检和复检,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建宁县百家惠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南门分公司。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龙岩梅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2020年8月7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经初检和复检,界限指标-偏硅酸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米兰春天量贩有限公司曹溪阳光美地分店。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