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 刘浩)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市生产、销售的洗衣液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检的30批次产品中,有2批次不合格,涉及标称品牌洁柔等产品。
据介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QB/T 1224-20《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等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总活性物、pH(25℃,1%水溶液)、总五氧化二磷和规定污布的去污力。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标称由浙江汉莎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上海长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魅清本草洗衣液,规格型号为净含量:2kg/袋,普通型,无磷,生产日期/批号为20191020,其规定污布的去污力不合格。
标称由广州市鸿格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金钻路分公司销售的洁柔牌护色防霉洗衣液(法式香水香型),规格型号为净含量:3kg,普通型 无磷,其总活性物不合格。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总活性物、规定污布的去污力不合格会影响洗衣液清洁性能,导致洗衣液去污能力下降。
据悉,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