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共抽查了全省16家企业20批次奶瓶产品,其中,流通领域16家企业20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等标准的要求,对婴幼儿用塑料奶瓶产品的感官要求(感官)、感官要求(浸泡液)、总迁移量(4%(体积分数)乙酸,70℃,2h)、总迁移量(10%(体积分数)乙醇,70℃,2h)、总迁移量(50%(体积分数)乙醇,70℃,2h)、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2h)、重金属(以Pb计)(4%(体积分数)乙酸,60℃,2h)、特定迁移量(4,4’-联苯二酚)(4%(体积分数)乙酸,70℃,2h)、特定迁移量(4,4’-联苯二酚)(10%(体积分数)乙醇,70℃,2h)、特定迁移量(4,4’-联苯二酚)(50%(体积分数)乙醇,70℃,2h)、特定迁移量(1,1’-磺酰基二(4-氯苯))(4%(体积分数)乙酸,70℃,2h)、特定迁移量(1,1’-磺酰基二(4-氯苯))(10%(体积分数)乙醇,70℃,2h)、特定迁移量(1,1’-磺酰基二(4-氯苯))(50%(体积分数)乙醇,70℃,2h)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附件:具体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