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双11”前,依法在天猫、京东、淘宝和拼多多等网络销售平台开展了纺织类产品专项抽样检测工作。
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定,在购买的样品中发现75批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的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此情况通报有关网络销售平台,平台正在积极组织下架;相关网络销售者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处理,此次抽查的其他样品正在检测中。
临近“双11”,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坚持科学理性消费,在购买商品时认真辨别产品标识、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自觉抵制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净化网络销售市场。如发现类似情况可依法向网络平台、网店经营者索赔或向“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附:河北省产品质量网络监督抽查问题产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