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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店卖“酒精饮料”应有章可循

时间:2020-09-29 16:27:00

据媒体报道,近期不少饮品店都推出了“酒精饮料”。比如丸摩堂的“桂花酒酿奶茶”,喜茶推出的加了Mojito、五粮液的酒精饮品,茶百道与泸州老窖的联名款饮品“醉步上道”,麦当劳推出的含酒精的“热带果果气泡饮”等。

近年来,以新潮、健康、休闲等特色吸引大量年轻消费者的饮品店发展势头良好。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饮品店为提升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口味,在产品研发方面下功夫,不断推陈出新。“酒精饮料”做为新品类,拓宽了饮品店的饮料范围,增加了新口味,也迎合了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有一定的市场合理性。

其实传统瓶装、罐装饮料里早就有“酒精饮料”,但占比非常小,属于小众化饮料,消费群体不多且较为固定。饮品店推出五花八门的“酒精饮料”虽然酒精含量比例不一样,但与普通饮料有很大差异,不宜再按照普通饮料对待,应视为酒类饮料予以监管。因此,饮品店在调配、销售“酒精饮料”时,要公开相关配方比例,在醒目位置标注酒精含量,并提醒消费者注意酒精影响健康,避免发生不良后果。

“酒精饮料”含有酒精,不宜卖给未成年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在这方面,需要采取措施予以严格禁止,规范饮品店销售行为,防范非法售卖“酒精饮料”给未成年人,对违规者则要施以严厉处罚。

消费者也要保持理性,在购买“酒精饮料”时,要关注酒精含量,根据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要驾车,来决定要不要喝“酒精饮料”。此前有司机因吃榴莲、蛋黄派、喝藿香正气水等被测出“酒驾”,如果喝“酒精饮料”出现“酒驾”被处罚,甚至导致交通事故,就得不偿失了。

因此,对饮品店销售“酒精饮料”的新情况,监管部门要加以重视,应对相关产品进行采样分析,判定属于饮料还是酒类,以厘清监管界限。同时,要对饮品店的“酒精饮料”加以规范,出台行业标准,明确生产和销售规范,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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