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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将设立

时间:2021-01-25 16:26:00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 聂国春)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作说明。这意味着,继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将设立第二家金融法院。

周强指出,北京是国家的金融政策调控中枢,也是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众多国际金融机构中国区总部所在地,金融单位数量居全国首位,金融业高度繁荣发展。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服务金融工作三项重大任务,完善金融审判体系,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从目前北京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的业务基础、审判人才基础和案件数量来看,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条件已经具备。”周强说。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金融审判专业合议庭,4家基层法院设立了金融审判庭或法庭,在金融行政案件集中的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建了“金融行政审判团队”,具有较好的审判队伍人才基础。2019年,北京各中级法院一审、二审金融案件数量分别为1269、5519件,此外,“一行两会一局”等金融监管机构作为单一被告的行政案件均由北京法院审理,2018年、2019年此类行政案件分别为267件、209件。

在案件管辖方面,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北京市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当事人对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决定(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北京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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