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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人身险扩面提质时代到来

时间:2020-12-30 13:40:00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擘画了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记者梳理发现,《建议》中10余次提到“保险”,涉及农业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巨灾保险等多个领域。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银保监会关于人身保险发展的专题汇报,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多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会议从更高层面肯定并强调了人身险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新的一年中商业人身保险将进入发展快车道。

养老第三支柱发展提速

当前,我国老龄化趋势不断加深。截至2019年底,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达18.1%,人均预期寿命达77岁。

近年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较为迅速。“但是与发达国家成熟保险市场相比仍较为滞后。”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12月16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全部保费收入里占比约为50%,而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占比超过35%。到今年三季度末,我国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收入仅为551亿元,在人身保险原保费收入仅占2.1%,积累的保险责任准备金为5623亿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此指出:“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具体举措包括: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开发合适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提供老龄照护、养老社区等服务;鼓励保险业参与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黄洪指出,第三支柱是指个人用于购买养老产品所积累的基金,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统一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其长期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特点,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制度标准,进一步提升第三支柱的保障水平。

据介绍,银保监会将从五个方面加快推动商业养老险的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专业化经营市场主体。支持设立养老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扩大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养老保险机构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深耕养老金融业务领域,积极探索长期养老金管理和养老金融服务新路子,在第三支柱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对外开放,支持境外资本参股设立各类养老保险机构,支持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通过引入国外成熟的养老保险业务经营和养老金管理经验,提升我国保险业经营水平,服务好人民群众差异化养老保障需求。

三是加大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适当扩展保障责任,提供更加灵活的养老金积累和领取服务,支持保险机构立足消费者需求,创新发展提供具备长期直至终身领取功能的养老年金保险,特别是能够与其他养老金融产品所积累的养老资金有效对接的即期年金产品。鼓励保险机构面向创新创业就业群体的保障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养老产品,支持保险机构探索运用互联网、金融科技等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养老保险基础建设。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商业养老保险相关统计标准和统计规范,加强商业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和保单管理,修订完善行业经验生命表、疾病发生率表等数据基础,加强与养老健康领域机构合作,多维度增加数据积累。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督促保险机构改进精算专业技术,夯实行业发展根基。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表示,国际人身保险业发展规律表明,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人们对风险的关注逐步从过去的死亡风险转向养老与健康风险。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正在不断提高,养老金业务将快速成长,成为人身保险业务的新增长点。

健康险市场进入快车道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先提到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会议提出,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提升健康保险发展和服务水平。

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健康保险新增保单件数超过了16亿张,保额近300万亿元,健康保险赔付量达到2.5亿人次。到今年11月末,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达到了7641亿元,同比增长16.4%;赔付支出2531亿元,同比增长22.4%。长期健康保险为参保群众积累了超过1万亿元的风险保障准备金。目前在售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超过5000个,涵盖疾病预防、医疗服务、生育保障、医药供给、失能护理、健康管理等多种保障范围。

为什么还要加快健康险发展?在黄洪看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是好的,是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在售的产品期限比较短。主要是一年期的短期健康险,这种短期险带有一点“快餐食品”性质,容易给投保人形成不正确的健康保障消费观念。其次,虽然保额很高,但实际上能够理赔支付的金额比较少。目前很多商业保险产品的医疗费用支出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但大病往往需要用很多目录外的药。再次,行业无序竞争,打价格战。

据记者了解,2020年以来遍地开花的“惠民保”,是商业健康险快速发展的典型。除了彰显健康险市场的巨大需求和发展潜力,也反映出一些产品以低价吸引投保人。

北京圆心惠保CEO彭煊认为,“惠民保”在全国走红,说明这个产品是可以解决部分问题的。但“惠民保”不能只看价格,更应注重特色,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例如,“海保人寿自贸港特医特药跨境医疗保险”就在普惠型医疗险的基础上,提供特色化的跨境医药服务。

人身险将提质扩面

我国已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现有90家人身险法人机构。今年1-11月,人身险保费收入3.1万亿元,占保险业的74.1%,同比增长7.4%;人身险公司总资产近20万亿元,占保险业的85.5%。

但是,从渗透率来看,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只有4.3%和430美元,在全球的排名分别排为第38位和第46位。目前我国人均持有人身险保单数仅为0.8张,这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从市场需求来看,目前我国仅有1/5的人拥有长期寿险保单,保险仍然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从供给来看,虽然商业保险产品数量不少,但是形态较为单一,同质化的产品比较多,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儿童、新业态从业人员风险特征的产品供给不足,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时,保险业的风险补偿作用的发挥也比较有限。

“我个人认为,我国人身保险市场仍处于一个初级发展阶段,初级发展阶段最大的优势是市场潜力大。”黄洪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郭金龙认为,保险要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和财富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需要进一步提高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保险机构体系。保险公司治理水平要持续提升,增强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力,形成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体系。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也要不断推进,以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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