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本月起,全国多个省市启动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可打包参保成为一大亮点。
长护险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长护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被称为除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保“第六险”。
我国自2016年启动长护险试点以来,长护险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老人生存质量、促进康养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渐显现。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0年9月1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增天津、昆明、南宁等14个长护险试点城市。至此,长护险制度试点城市(区)已扩至49个。
居民参保热情高涨
今年9月底,家住湖北荆门市的李女士去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除了280元的医保费,李女士还花36元参保了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缴费方便,也比较便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自己的养老风险。”李女士对长护险非常认可,觉得这个钱花得值当。
荆门是长护险首批试点城市之一。记者了解到,当地资金筹集采取个人缴纳、医保基金划拨、财政补助结合的方式,按照该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4%确定:其中个人承担37.5%,医保统筹基金划拨25%,财政补助37.5%,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挂钩。失能老人能得到的长期护理服务包括:居家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和医院护理三种方式。护理费用按每床每日实行限额管理,标准限额在100元-150元之间,限额内支付比例在70%-80%之间。
与荆门一样,浙江义乌也是个人年均缴费36元,其余由单位或政府财政负担,困难群众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江西上饶对该险收费标准则为100元/人/年,个人承担40元。而上海暂时不需个人额外缴费,由当地政府统一划扣。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研究团队调查发现,在长护险筹资上,大部分试点城市探索建立了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即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转、政府财政补贴多方责任共担的筹集机制。从资金筹集形式看,有定额筹资和比例筹资两种方式。定额筹资按照制度规定的特定额度标准来划转资金或缴纳保费;比例筹资是按照一定比例划转或缴纳保费至护理基金。
不管是哪种方式,目前多数试点地区长护险个人缴费额合理,受到不少退休老人关注和欢迎。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长护险参保人数已达8854万人。
众多失能老人获益
老百姓积极参保长护险,除了政府的补贴,更在于对健康养老的担忧。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人,失能人员超过4000万人。
根据《2018-2019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4.8%的老年人处于重度失能,7%处于中度失能,超过十分之一的老年人在穿衣、吃饭、洗澡、如厕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无法完全自理。国内失能服务主要依靠家人或保姆等非专业人士。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话,以重度失能为例,一半以上专业照护服务购买者的每月费用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超过了90%。子女是主要的费用承担者,平均需承担49.1%的费用。
正所谓“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长护险则成为守护老年家庭平衡的天平。
上海的陈阿婆就是长护险试点的受益者。今年89岁的陈阿婆患有帕金森,生活不能自理,现在护理员每周有5天会到她家里提供一小时的专业照护服务,费用每小时65元,自己只需支付6.5元,其余90%由长护险基金支付。
像陈阿婆这样的受益者还有很多。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享受长护险待遇人数有42.6万,年人均基金支付达9200多元。
记者了解到,申请长护险资格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年满60周岁,且经由老年照护机构鉴定达到标准的失能老人才能享受到长护险保障服务。在护理服务上,不同程度的失能老人有三种不同的方案选择——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和住院护理。
以江苏南通为例,目前该市享受长护险待遇的有2.6万人,并形成了集机构照护、居家服务、津贴补助、辅具支持、预防管控五位一体的长护险“南通模式”。
探索建立独立险种
值得注意的是,在长护险试点扩围的同时,《指导意见》还为长护险提出了未来的规划道路,那就是“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管理链条、管理环节、保障内容上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保障功能通过现有社会保险制度拓展无法实现。《指导意见》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明确制度试点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平安保险代理人杨梓看来,现有的社会保险分工已经比较明确,并未将失能人群的照护需求涵盖在内。同时,长护险脱胎于医疗保险,尤其是目前在筹资上容易受到医疗保险的运行情况影响,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因此,长护险独立设计非常有必要。
那么,长护险成为“社保第六险”后,资金从哪里来?会否增加个人和单位的缴费压力?对此,《指导意见》给出了明确答案,将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原则上按1∶1比例分担。《指导意见》中提出,将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出一部分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单位缴费,不新增单位负担。同时,个人缴费部分目前不强制额外支付,可以从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中扣缴。如果是特殊困难退休职工,可通过财政等其他筹资渠道给予适当资助,帮助困难群体进入保障网。
●观察
三大问题待解决
虽然长护险作为独立险种的地位得到明确,但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看来,作为一项新的社保制度,长护险各地试点的筹资方式、运作模式、相关标准都各有差异,为未来的制度统一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目前有约七成的长护险由保险公司参与经办,但保险公司遇到的最大问题还是各地长护险试点的制度政策上存在非常大的差异性,很难形成一套统一的模式在各地进行推广。”周燕芳说。
记者疏理公开信息统计发现,在筹资方式上,15家前期试点城市中,10个为定额方式,3个为比例方式,1个为“比例+定额”方式;在支付方式上,有7个是按比例补偿,另一部分则为定额支付;而15个城市在补偿对象的准入标准、支付金额的具体标准上更是五花八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张瑾则认为,全国统一的失能评估等标准体系未建立,造成地方间把握不一致的情况,影响制度公平性,也影响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此外,推行长期护理险,最终还是需要有人来提供照护服务。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护理人员缺口较大、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还较为突出。按国际标准失能老人与护理员3∶1的配置标准推算,至少需要1300万护理员,但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