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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高不等于疗效好 保健按摩须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时间:2020-09-30 15:28:00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消保委接到一位消费者投诉,称其父亲在奉化区一家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处办理了高价保健按摩套餐,但未达到宣传中的预期效果,认为该公司有虚假宣传的嫌疑,希望奉化区消保委介入调解并要求商家退回相关费用。

受理投诉后,奉化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据投诉人介绍,其父亲由于肩颈、腰部不适于今年6月在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处办理了可享受7次保健按摩服务的套餐,总金额为13430元,已支付10230元,“理疗做完后当时感觉还行,但是第二天身体又不舒服了,更重要的是,店家收费太贵了,平均按摩一次就要1918元钱”。接受了5次保健按摩服务后,投诉人的身体并未有明显好转。

调查中,奉化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被诉商家在从事按摩服务及销售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经营活动时并未明码标价,店门口玻璃上则贴有“颈肩腰腿痛快到某堂,特色针对腰椎疼、颈椎痛、风湿关节炎、滑膜炎”等涉及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内容。该店根据消费者个人情况“量身制定”的“疗程”价格偏贵,但在服务过程中仅给消费者使用磁疗骨痛贴药膏并用红外线灯照射。而事实上,该药膏仅能对部分关节炎起到辅助作用,并不能完全根治疾病。

经调解,该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将未消费的640元退回给投诉人,且给予之前的服务项目打折优惠,合计退款4000元。由于违反《价格法》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目前,该商家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据奉化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当前市面上的按摩店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行医资质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是行医行为,需要取得相应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岗人员也须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另一种就是上述案例中的普通按摩店,属于非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诊疗行医活动。为了吸引顾客,很多普通的并无疾病治疗资格的按摩店往往会打着涉及疾病治疗或者含有医疗用语的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前来按摩及使用其所提供的医疗器械。

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投诉人在宣传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属违法行为。另外,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注明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上述被诉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并未对服务明码标价的行为,依据《价格法》也应予以行政处罚。

奉化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因身体不适需要按摩、推拿,可有针对性地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店消费应当事先查看该店是否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岗人员是否有相关从业资格。接受服务或购买产品时应当问清该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相关产品所标注的信息,如遇消费纠纷可向消保委或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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