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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内的月饼不保质 购买食品需查验

时间:2020-09-30 15:03:00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下属的玉环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陈女士反映,其在玉环城关某食品商行购买的月饼存在发霉现象,与商家沟通后,该商家拒绝退款赔偿。

受理投诉后,玉环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在被诉方的货架上发现上述被投诉的月饼,经查看,该月饼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12日,保质期为90天,需要低温、避光保存。虽然尚在保质期内,但待售的这款月饼却存在不同程度的发霉现象。

据商家解释,其于今年7月购入该批次月饼后,一直将月饼放在没有空调的经营场所内销售。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7至9月正值高温天气,极有可能是高温促使微生物生长进而导致月饼出现发霉现象,因此商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款并赔偿陈女士200元。针对其销售的月饼发霉的情况,玉环市消保委已将线索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后续将由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另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中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玉环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上述案例中,由于商家未按要求贮存食品,且未及时清理发霉的月饼,导致将发霉月饼出售费消费者,经营者应当退还货款并给予消费者适当赔偿。

中秋佳节临近,月饼作为走亲访友的伴手礼佳选,迎来销售旺季。为此,台州市消保委特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食用月饼应注意以下几点:

购买渠道要正规。消费者应在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件的超市或正规的食品销售单位选购月饼,避免在路边流动摊点等处购买来源不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月饼。

挑选月饼要细心。月饼种类繁多、风味各异,购买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仔细阅读包装上的相关信息,如配料表、营养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购买散装月饼时,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洁,尽量选择最近生产日期的月饼购买。

贮存方法要得当。购买月饼后要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建议将月饼装入未使用过的食品袋,放入冰箱中冷藏保存。如无冰箱,则可将月饼放在阴凉通风处保存,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同时不宜与其他食品、杂物存放在一起,以免串味、变味。

食用月饼要卫生。食用月饼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并洗净双手。月饼应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

购物凭证要留存。若购买后发现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霉变、过期等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到消保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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