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 庞建新)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即将施行之际,《中国化妆品》杂志社于12月23日在京举办的中国化妆品国际高端论坛暨行业荣耀盛典活动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路政闽介绍了加大化妆品监管力度,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强化化妆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
路政闽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利好政策,如规范化妆品生产和检验检测、依法放开化妆品原材料的使用、鼓励国产品牌创新等,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化妆品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产业链日趋成熟,新技术不断研发,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据统计,化妆品生产企业由1980年的70余家增长至2020年的5000多家。2019年中国化妆品行业市场零售额(限额以上)达2992亿元,同比增长12.6%。商务部公布的《2020年前三季度网络零售市场发展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网络零售进口商品交易品类中,化妆品以32.7%位居榜首。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化妆品市场。化妆品行业增速在各行业中名列前茅,成为继房地产、汽车、旅游之后的另一大消费热点。
路政闽指出,化妆品产业稳中求进、向好发展的同时,本土企业在管理、人才、研发、工艺、品牌等方面缺乏竞争优势,化妆品产业面临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创新能力不足、品牌认可度低等问题,还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乱象。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对包括化妆品在内的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消费品予以重点监管。今年以来,各部门、各级政府积极行动,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积极成效。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开展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净化了化妆品产业发展环境。国家药监局多次通报,停止销售390个批次的假冒化妆品。江苏省泰州市查办一起特大化妆品非法添加禁用成分案件。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联合破获一起特大假冒伪劣化妆品案,现场查封涉假化妆品案值6000余万元,涉及多个知名品牌。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司长李金菊就《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特点、重点内容和监管法规体系予以权威解读。李金菊指出,当前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旧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化妆品市场。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首要坚持的就是人民利益、生命利益至上原则,为此化妆品同食品药品一样,坚持贯彻落实 “四个最严”要求。
李金菊指出,“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更是通过“严”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使好的产品更有市场,使违法者不敢为、不想为、不愿为。此外,李金菊还介绍了《条例》“简”和“新”的特点,着重阐述了《条例》落实“放管服”要求的重点举措,以及《条例》确立的新理念、新制度、新机制。
会上,在双循环、新《条例》的大背景下,来自化妆品产业的相关专家、学者、研发人员以及企业代表就中国化妆品行业步入新格局变革期各抒己见,共话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