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主题发言及深度对话。会上还发布了《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介绍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进展情况。
特许经营计划作为北京冬奥会市场开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宣传办奥理念、讲好中国故事、宣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城市特色,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奥运搭建平台的重要使命。截止到10月31日,北京冬奥组委已签约特许生产商27家,特许零售商61家,累计开设全品类特许零售店121家,并在天猫平台开设“奥林匹克官方旗舰店”,高铁列车渠道零售商已在280余对高铁列车上进行特许商品零售。
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不仅关系到相关领域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更与北京冬奥会所展示的中国国际形象密切关联。《报告》针对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预判和提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提出要严把特许商品生产、销售、宣传等各相关环节,最大程度降低特许商品运营风险,切实维护奥林匹克品牌的价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报告认为,基于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防范和化解消费纠纷的重点在于严把特许商品生产和销售各环节,确保特许生产企业生产提供优质特许商品,特许零售企业等经营者进行规范合规的营销宣传,最大程度降低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运营的各项风险,避免成为消费纠纷争议对象,从而维护奥林匹克品牌的价值与美誉,同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深度对话环节,与会嘉宾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展开交流研讨。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情况、北京冬奥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议和法院职能作用、历届奥运会相关经验、法律理论构架和实践典型案例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研讨。用前沿学术理念和鲜活的实例进行交流和碰撞,为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生动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