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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小龙虾不合格 厦门一小吃店被责令整改

时间:2020-12-08 08:33: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1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公示一则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厦门市同安区煜焜小吃店销售的招牌小龙虾经检测,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被责令暂停销售和使用该批次不合格小龙虾,开展召回工作并进行整改。

经监督抽检,厦门市同安区煜焜小吃店销售的招牌小龙虾(批号:2020-09-29),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症状。

发现问题后,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同安区煜焜小吃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暂停销售和使用该批次招牌小龙虾。煜焜小吃店同时启动召回,并向大同市场监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为12月1日。经查,煜焜小吃店共售出招牌小龙虾共12公斤,现已无库存。这批招牌小龙虾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环节问题。针对上述情况,煜焜小吃店表示将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进货查验,严格索证索票,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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