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开州区镇安镇一家超市以四舍五入方式收取货款,违反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近日被开州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00元。
8月3日,消费者袁先生在该超市购买鸡蛋,通过微信支付货款2.79元,超市却收取2.8元,多收了1分钱。袁先生质疑微信支付可以精确到分,超市为什么要多收1分钱?超市辩称按四舍五入方式收取费用。
袁先生认为超市不按实际货款结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收1分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于是,他向开州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经查,该超市于2017年5月注册登记后对外营业,2019年5月,把四舍五入收款方式编入收款机和电脑程序,在去年5月6日至今年8月4日期间,按四舍五入方式共收“入”金额274.4元。
开州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超市“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依法应予以处罚。
近日,开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7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