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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得利玉米婴儿爽身粉不合格

时间:2020-10-27 17:14: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0月26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厦门帝尔特企业有限公司、维露奇(厦门)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爱得利玉米婴儿爽身粉”不合格被罚没款28825.28元,召回的1946瓶婴儿爽身粉被没收。

据介绍,厦门帝尔特企业有限公司委托维露奇(厦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爱得利玉米婴儿爽身粉”(生产批号:200519),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等2项目不符合规定。该批次产品销售给北京、兰州、广西等各地代理商,销售价格为每瓶8.36元,货值共计23474.88元,扣除召回1946瓶,当事人一实际销售862瓶,扣除召回涉案产品货值16268.56元,实际违法所得为7206.32元。

上述两企业委托生产该批次婴儿爽身粉的行为,属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参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试行)规定,10月21日,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决定:没收厦门帝尔特企业有限公司召回的1946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7206.32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21618.96元。上述罚没款合计共28825.28元,其中,厦门帝尔特企业有限公司罚款18015.8元(包含违法所得7206.32元)、当维露奇(厦门)化妆品有限公司承担罚款10809.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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