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记者万晓东)近日,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合肥医博肛泰医院有限公司因利用自建网站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300万元。该案件入选了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18年4月5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某医院有限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经核查发现该院网站宣传“226571名肛肠疾病患者通过肛泰疗法成功康复”等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规定,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www.yebo0551.com等8个网站通过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发布“2012-2013年度合肥市价格诚信单位”、“医保可报销安徽省医保定点单位”“上海慈善基金会为合肥肛泰授牌”及用图片形式宣传“361286例康复患者见证,铸就百姓优秀口碑”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四)(五)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涉及发布虚假广告推广费用合计为564438.34元;当事人在www.yebo0551. net等网站发布含有“医学界一致公认治疗肛裂最佳方法”“最好的肛肠医院”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当事人在(www.yebo0551.com)等网站中宣传“中央聘请当前中国先进的肛肠外科创始人陆琦为总理诊治,见效后的周总理希望陆琦能把肛肠的诊疗方式推广全国”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当事人在www.0551yebo.com等3个网站发布含有“彻底治愈肛裂”和“手术保险系数高达99.76%”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涉及发布违法广告费用为19650.36元。
针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该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228万元;针对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70万元;针对当事人发布含有“表示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违法广告的内容,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合计罚款300万元。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四个管网”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网剑行动”,持续加大网络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营造网络市场健康、有序的经营环境。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各类网络案件303件,罚没款640.64万元,其中违法互联网广告案209件,罚没款517.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