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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特刊 |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时间:2020-09-27 17:25:00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多措并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生产许可证改革,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维护市场秩序,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加强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推进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防范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去年和今年分别在重点行业和区域推进建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83家、87家,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制定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部署全系统对重点产品实施重点监管。

监督抽查震慑作用更加凸显。通过国家监督抽查制度改革,切实提高了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监督抽查问题发现能力不断增强。大型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批次不合格发现率逐渐下降。随着国家监督抽查加大了重点消费产品、产品抽查合格率较低的产品、关系安全健康、涉及强制性标准的重点项目的抽查力度,抽查重点进一步聚焦问题较多的小企业,针对性不断增强,监督抽查重点更加突出。监督抽查震慑力度也明显增强,监督抽查有力督促企业采取措施改进了产品质量。

此外,生产许可的约束作用也更加有力,专项整治遏制作用更加突出。扎实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效显著。对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状况明显改善。

质量监督司还全面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通过压减管理目录,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由2017年初的60类产品,压缩至2019年的10类。近3年来,许可证管理产品压减幅度达83%,直接减少许可证书2.5万余张。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通过改革,企业取证时间由法定的60日压缩至目前的平均8日。推行“一企一证”,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637家跨产品类别生产经营的企业通过“一企一证”改革实现了“多证合一”。推进“告知承诺”改革,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核发告知承诺改革,全面修订5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例行监督检查工作,加快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

应对疫情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质量监督司迅速开展口罩等日常防护用品质量舆情监测。从1月22日起,建立口罩等日常防护用品质量舆情每日监测机制,每日形成《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专报》。截至目前,已监测相关舆情3万多条,形成监测专报185期。

质量监督司还组织部署和积极参与专项行动,按照《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及时部署各地开展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提出加强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的6条措施。两次部署开展非医用口罩质量专项抽查,在疫情发生初期,共抽查226家企业生产的253批次产品,对47家企业51批次不合格产品严肃处理。5月中旬,再次部署各地开展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全面摸排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抽查。配合抓好出口口罩产品质量监管,联合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发布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批次名单,支持海关部门对出口口罩企业的验放工作。合力督导防疫物资生产供应,春节以来,共派出13人16人次,参加12个督导组,赴上海、福建等7省市,开展紧急医用防护物资生产督导指导,有效缓解防疫物资紧缺的问题。全面防范化解质量安全风险,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围绕“吃穿住用行”,突出安全指标,对131种1.4万多批次产品实施国家监督抽查。以危化品等3类产品为重点,部署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随着疫情防控趋于稳定,质量监督司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企业质量帮扶,多措并举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一方面,坚决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服务方面,紧急推出了实施告知承诺、开辟“绿色通道”、实地核查改为专家文审、延长证书有效期、加大技术帮扶5项措施。实施优化审批服务后,疫情防控所需的消毒用品原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时间,分别由过去的30天压缩至1天。

另一方面,全力做好春耕化肥供应保障工作。将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时间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春耕生产有关工作。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配合农业农村部起草了《不失时机做好春耕生产工作指南》,同时积极参与全国农资应急保供政策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农资保供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完善监管机制

下一步,质量监督司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党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支撑疫情防控,持续抓好防疫用品质量监管。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开展非医用口罩全覆盖抽查,保障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快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查处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企业。继续抓好质量技术帮扶。

保障基本民生,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突出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开展2020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实现对生产企业、销售实体店、电商平台等领域的抽查全覆盖。强化食品相关产品、棉花等纤维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保障经济发展,开展水泥等产品排查整治。与其他部门加强协同,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问题解决。对水泥、混凝土等问题较多的区域,实施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建立健全水泥行业各主管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组织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以电线电缆、防爆电气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深化改革服务,下放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全力推动将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发证的5类产品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推进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改革,按照“证照分离”统一要求,指导地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防范安全风险,提升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能力。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建设风险监测站,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完善监管机制,增强质量安全监管实效。推动建立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考核机制,督促指导地方后处理部门规范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严格杜绝不罚不改、逾期整改、不依法公告抽查结果信息等行政执法不严行为。进一步巩固质量安全监管与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制度之间的桥梁纽带关系,完善企业救济渠道。

着眼长远发展,筑牢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强化宣传引导,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质量监管水平。强化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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