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市面上的预付卡五花八门,其中,不记名的多用途预付卡不仅可以在商场、便利店等处使用,也可以用来缴纳水电煤气费等,因此被消费者广泛使用。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者在使用多用途预付卡时需要注意三大事项。
关注卡片使用有效期。消费者李女士于2017年购买的多用途预付卡,在今年5月使用时被告知卡已过期,卡中剩余500元,发卡机构表示需收取51元账户管理费和延期手续费后才能正常使用。
上海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关注卡片的使用有效期和延期收费标准,尽量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了解卡片延期激活方式。消费者吴先生的多用途预付卡过期了,联系客服后得知如要延期,只能到实体店办理,不能电话或在线延期,“购买时可以在线,延期却要到实体店办理”,吴先生对此无法理解。
上海市消保委提示,根据发卡种类的不同,多用途预付卡可分为磁条卡和脱机卡。磁条卡可以进行远程或线上操作;脱机卡不是磁条卡,是非接触式的,因此无法进行远程或线上操作延期,只能至线下网点办理。消费者如需办理延期激活,建议及时联系客服了解激活方式,以免事后由此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选择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发卡机构。消费者赵先生在使用不记名多用途预付卡消费时多次刷卡不成功,联系客服无人接听,经查询发现该发卡机构并未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上海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前核对预付卡名称、发卡机构、持卡人注意事项、客服电话等。正规的发卡机构发行多用途预付卡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消费者可以登录人民银行官网www.pbc.gov.cn进入“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审批公式、《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发信息公告、已获许可机构(支付机构)”栏目查看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