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在杭州主办了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此次会议紧紧围绕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深化金砖伙伴关系,开辟更加光明未来”的主题,针对“推动落实二十国集团(G20)税制改革成果、深化金砖国家多边税收合作、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努力为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注入新动力、拓展新空间,取得了丰硕成果,受到了广泛关注。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
7月27日,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杭州成功举行,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
廖体忠: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刚刚结束,与会各方反响积极,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同其他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一道,推动本次会议取得积极成果,从税收领域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做好了有关准备工作。在介绍这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之前,我先介绍一下会议的背景。
今年,中国接任金砖国家轮值主席国,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将于9月在厦门举行,这也是金砖合作第二个“金色十年”的开局之年和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第五年。自2013年1月首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召开以来,金砖国家税收合作已走进第5个年头,步入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关键阶段和崭新起点。
当前,世界经济出现恢复性增长势头,金砖国家发展前景普遍向好,但仍然面临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金砖国家需要密切关注、妥善应对。习近平主席在G20汉堡峰会上强调要完善全球经济治理,坚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大方向,为世界经济增长发掘新动力,使世界经济增长更加包容,分别从效率、动力、公平等方面为应对共同挑战提出了共赢的解决方案。习近平主席在汉堡主持金砖国家领导人非正式会晤时强调,金砖国家要发扬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伙伴精神,加强团结合作,维护共同利益,谋求联动发展。税收作为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流通与配置的政策工具,直接影响国际经济合作,影响经济增长的效率、动力与公平,并与汇率政策、利率政策深入互动,影响全球投资损益、价值创造和财富分配。因此,加强金砖国家税收合作是化解全球经济发展失衡、推动协调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在这一背景下,金砖国家税务部门迫切需要共同携手,共迎挑战,共享机遇。这次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的目的就是为落实G20领导人峰会税收共识提供平台,为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做好税收领域的有关准备,研究探讨金砖国家税收上的协同发展与合作以及携手完善税收治理、合力应对全球挑战的具体措施。
这次会议始终贯穿了合作共赢的态度、决心和诚意。在议题设置上,我们紧密围绕金砖国家在税收领域面临的共同挑战,深入探讨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在会议安排上,我们坚持开放包容,既借鉴国际惯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又突出特色,确保各方充分参与。在会议成果上,各国共同参与成果公报磋商,确保最大程度地体现各方共识。会议圆满完成了既定议程,达成了系列共识,达到了预期目的。
通过这次会议,我们深刻感受到,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在完善全球税收治理乃至经济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共识越来越多,深化合作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从各方面的反应看,大家都感到不虚此行,一致认为发展是金砖合作的主线,应对税收领域挑战要靠深化合作。各国都希望以金砖国家税收合作制度性机制正式建立为契机,以年度税务局长会议为平台,推进实实在在的合作,为促进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营造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从三个方面予以了概括:第一,将对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产生积极影响。金砖五国联合签署了税务合作的第一份机制性文件——《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建立了金砖国家税收合作制度性机制,标志着金砖国家税务合作机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第二,将对完善金砖国家乃至全球经济治理产生积极影响。金砖国家通过税收合作促进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将各方优势结合起来,实现增长联动,提升金砖国家经济发展的潜力和空间,共同推动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第三,将对今年9月的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产生积极影响。作为厦门会晤的税收专业部长级会议,这次会议自始至终贯彻了厦门会晤“深化金砖伙伴关系、开辟更加光明未来”的主题,按照金砖国家领导人汉堡非正式会晤达成的共识,为应对共同挑战找寻包容、共赢的解决方案,充分体现了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从税收领域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做好有关准备。
国家税务总局在主办这次会议中提出了哪些重要举措?会议成果体现在哪些方面?
廖体忠:为从税收领域为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做好有关准备,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会议中提出三点倡议,并在各个议题中就倡议的实施与其他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进行了深入探讨。一是推动完善全球税收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提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通过增加税收确定性、提升相互协商程序效率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开放型经济建设。二是深化税收领域务实合作,包括税收政策协调、税收征管协作、涉税争端解决、经验交流共享等多层面的合作,特别是研究共同提高征管能力并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的方案,鼓励其他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包容性增长。三是加强税收合作机制建设,丰富合作内容和方式,构建全方位的金砖税收合作制度框架,减少合作障碍,提升合作效率,促进税收合作在金砖国家整体合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与会各国税务局长对中方倡议作出积极响应,会议公报也将有关理念及措施纳入其中,体现了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助力联动增长的共同意愿。
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强调要“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加大打击逃避税行为的力度,支持发展中国家税收能力建设,通过税收促进全球投资和经济增长”。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习近平主席重要指示精神,制定系列落实举措。这次会议可以说是对中国税务部门落实习近平主席指示精神以及整个金砖国家税务部门落实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共识成果的一次盘点、提炼和深化。这次会议取得了八项成果,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第一,深化国际税收合作。为促进金砖五国资源与优势互补,这次会议深入挖掘金砖税收合作的空间和潜力。建立了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制度性机制,联合签署了《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推进了税收经验共享机制建设。金砖各国税务部门承诺将建立各级别定期交流研讨机制,分享重大税收改革经验,开展税收政策效应评估合作,深化政策沟通、征管协作、征纳关系协调和争议解决等多层面的合作。达成了税收信息交换合作的共识。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共同承诺,要认真落实G20领导人峰会关于提高税收透明度的倡议,于2018年9月前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加强主管当局间信息交换。
第二,完善全球税收治理。会议深化了落实国际税改成果共同应对挑战的认识。金砖各国税务部门倡议继续在联合国、G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重要国际机构及合作框架下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持续、广泛落实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成果,特别是落实BEPS四项最低标准,呼吁尽可能多的税收管辖区加入并平等参与BEPS包容性框架,继续推动建立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税收规则,共同推动国际税收体系向更加公平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会议规划了税收政策与征管协调的路径。金砖各国税务部门承诺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彼此间税收政策协调与征管合作,增强税收中性,减少税收制度负面外溢效应,落实税收协定公平待遇,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
第三,加强征管能力建设。能力建设是G20峰会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近年来的一贯主题。中国税务部门认真予以落实,在G20税改进程中积极献言献策,将自身改革的经验和成果介绍给其他国家,推动各国税制设计和征管水平提升。2015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共为超过50个国家的近400名税务人员提供了17期税收业务培训,内容涵盖风险管理、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等多个领域,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税务同行的好评。会议期间,金砖国家税务部门共同制定了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合作方案,决定构建金砖国家相互援助机制,在能力建设方面互通有无,各尽所能积极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培训、专家咨询或技术援助,并将自G20提出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倡议以来,金砖各国税务部门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未来1-2年将要实施的援助计划向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等方面报告。未来两年,中国将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不少于150人规模的培训,推动能力建设项目机制化、常态化。
第四,助力经济联动增长。G20领导人的共识释放出“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的目的是促进世界经济增长”这个具有风向标意义的重大信号,税收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政策变量。中国税务部门着眼于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程序、降低办税成本、规范税收执法,特别是加大国际涉税争端解决力度,提高税收确定性和透明度,为包括外商在内的纳税人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会议期间,金砖各国税务部门发出了增加税收确定性的共同倡议,强调在打击逃避税、避免双重征税、提供税收确定性之间力求平衡,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合规经营,利用金砖国家在新兴市场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中的代表性,推动全球税收协调一致行动,以税收上的确定性增进国际投资者信心。此外,金砖各国税务部门还作出了提升相互协商程序效率的承诺,加大金砖国家间及国际间税收案件谈判力度,加快跨境税收争议解决速度,共同促进金砖国家间及国际间生产要素流动和经济技术合作,助力金砖国家经济联动增长。
金砖国家将在哪些方面开展重点税收合作?
廖体忠:金砖国家下一步合作重点就是要把共识化为行动,全面落实会议成果,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完善国内税制,着力消除税收壁垒。“实施增长友好型税收政策”是G20峰会的共识与要求,也是金砖国家税制改革努力的方向。在这次会议中,金砖五国分享了各自税制改革的重点及经验。下一步,金砖国家将进一步相互借鉴,并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各自的税收改革进程中注重发挥税收政策正面外溢效应,顺应国际税改趋势,进一步增强税收中性与透明度,为持续、平衡、包容性增长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是加强双边合作,有效降低税收负担。税收协定是促进跨国经贸活动平等互利的税收国际法保障。金砖国家将完善彼此间的税收协定,简化协定执行程序,提高协定执行水平。此外,金砖国家将进一步加大金砖国家税收案件谈判力度,加快跨境税收争议解决速度,为金砖国家间相互投资提供税收确定性,降低相互投资税收负担。
三是深化多边合作,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在经济全球化和生产要素全球配置的条件下,多边税收合作对金砖国家共同应对挑战至关重要。会议期间金砖国家联合签署的税务合作备忘录,是落实G20领导人共识、深化金砖国家税收合作的重要体现,为金砖国家多边税收合作提供了机制性保障。下一步,金砖国家将在此合作框架之下开展务实高效合作,加强税收政策协调及征管多边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促进金砖国家经济包容性增长。
中国是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中国税务部门愿一如既往地与其他金砖国家税务部门一道,共同落实好G20领导人峰会共识,共同推动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取得丰硕成果,为金砖国家以及世界经济繁荣发展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