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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落实税收优惠 助力企业科研投入创新高

时间:2017-08-29 17:24:57

从营改增税制改革,到相关税收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中国在税收政策上对研发创新“看得见”的支持,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将研发中心落户中国。自2013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73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以推进企业创新。

在江苏,省国税局主动服务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各项创新税收优惠,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工作,为企业的研发创新注入一股强大力量,助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从“江苏制造”向“江苏智造”转变。

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是美国艾欧史密斯公司在1998年投资成立的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独资公司。

“去年我们缴纳国地税税金为6.86亿元,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超过9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8000万元。对于6.86亿的税收缴纳而言,这两笔优惠非常可观”,美国艾欧史密斯集团公司高级副总裁Wilfridus Brouwer介绍。

税务政策更助力企业研发,2011年,艾欧史密斯大规模扩建了研发中心,2015年,企业进一步加强了净水系统和空气净化的研发项目。利好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投资回报得到了集团总部、公司股东对于中国区表现的不断重视。研发的加强也推动了销售,销售上扬则意味着可以缴纳更多税收以及给股东带来更丰厚的投资回报,形成良性循环。

据了解,江苏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1.1万家。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国税部门共为8064户次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263.1亿元,同比增长25.9%;9084户企业受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同比增长29%,享受加计扣除金额310.3亿元,同比增长24.5%,税收政策激励作用下,105户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6040万元,同比增长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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