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8日11时许,临猗交警大队临晋中队民警在小风线55KM+500M处,对一辆牌号为晋LD48**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杜某某(临汾市翼城县人)所持驾照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依照相关法律需要予以行政拘留。就在民警依法办理拘留手续,对其进行血液、尿样检测中,意外发现杜某某尿检条显示结果呈阳性,初步确定为吸食过毒品。
面对检测结果和民警询问,杜某某坦诚自己为了在驾车途中驱乏解困,多年来一直在吸食一种浅黄色、当地人称为“片片”的东西(属于一种起致幻作用的毒品)。当日,他从永济市驾车返回临汾途中,由于连续驾驶,感到特别疲倦,便抽了几口提精神,没想到能被交警查获。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杜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及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辆,被临猗交警处以2200元罚款,并移交公安局缉毒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