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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税:营改增催生高原经济发展新动能

时间:2017-09-30 21:59:09

自去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至今,已一年有余。从结构性减税给予企业真金白银支持,到打通抵扣链条降低税负促进发展,再到拉长产业链条催动经济转型升级,在税制改革减税效应、外溢效应和长期效应“三驾马车”的直接牵引下,青海经济发展正在嬗变。

催动经济向“好”发展

记者从青海省统计局了解到,2017年上半年,按可比价格计算,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同期增长7.6%,增速高于全国上半年增速0.7个百分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7.3%,较全国上半年增速高0.4个百分点。在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背后,营改增减税降负的作用毋庸置疑,从2016年5月至今年8月底,仅一年零3个月时间,营改增就给全省带来了近35.7亿元的税制改革“红利”。除了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以外,优化的税制还从深层次上倒逼了企业转型升级。

如果把经济比作生命体,那么企业就是这个生命体的细胞,企业的健康与否直接影响着经济质量,企业活力与经济活力直接关联。而税务部门作为与企业联系最紧密的政府机关,税制改革就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内生活力的关键“一棋”。改革成效,作用在企业上,体现在经济上。

国企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在这场规模空前的税制改革大潮中,勇立潮头、收获满满。今年1-8月,实现净减税1926万元,有效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企业既在财务制度上进行改革,更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对外服务及对内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改革,如从商业链的构造开始,对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合作伙伴的选择上等都有明确的标准,迅速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并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这就是税制改革给予企业发展带来的更深层、更长远的利好。

催动经济向“绿”发展

记者从青海省国税局拿到这样一份沉甸甸的数据,2016年落实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合计达50.8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的三成以上。2017年1-8月,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44.6亿元,深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增值税退税0.9亿元,税收优惠为企业发展提供的动力是磅礴的。

水泥工业是我国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试点行业,以税收优惠政策和营改增政策导向,推进水泥企业向“绿色化”转变,是青海省经济发展向“绿色”发展转变的一个缩影。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节能环保设备的投资比较大,对我们来说是很大的负担,但是自从营改增后,抵扣链条全面贯通,让我们在绿色发展方面有了资金底气。同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可直接享受所得税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给了我们政策支持,更加坚定了我们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信心。

青海省国税局从夯实税收与生态文明建设良性互动的经济基础入手,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听取和响应绿色企业纳税人的建议与诉求,用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滋养绿色实体经济向好向上发展,使绿色经济实体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更具活力和竞争力,逐渐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为绿色经济点燃了“税收助推器”。

2017年上半年,青海省特色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6%;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7%,增速同比提高21.3个百分点;太阳能和风力发电量占规模以上工业发电总量的比重达19.9%,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在税收优惠和营改增政策的刺激拉动下,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生物、现代农牧业、生态环保、高原医疗卫生、新一代信息技术,以这“八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为载体,青海正在擦亮美丽经济“新名片”。

催动经济向“快”发展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研所主要负责人介绍到,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全省催生新增市场主体103651户,平均每天新增295户。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购买固定资产获支持;中小微创业者可以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获得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原营业税税制下,企业的税负率往往是固定的,缺乏对新兴业态的支持。自营改增实施以来,无数初创、双创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诞生,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了促就业、稳增长等一系列“新的经济增长点”。

同时,记者了解到,营改增试点推开后,该省第三产业投资规模明显扩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明显提高,特别是该省服务业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成以上。与此同时,税改直接拉动全省宏观税负下降的效果显著,从2011年的9.14%,到2014年的7.65%,再到2016年的6.2%,总体下降近3个百分点。实践证明,营改增不仅能“降成本”,还能“补短板”,成为推进服务业及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手段,带动了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蓬勃发展,对经济转型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

青海物产现代物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乔海江现场拿出纸笔给记者算起了帐,“我们作为此次营改增不动产租赁业,对于老项目享受简易办法征收,营改增后仅出租商铺一项就能少交27余万元税款,远低于营业税时期,这对于我们可以说是一连串利好来袭。税负降低不仅看得见、摸得着,而且还可以借助这次营改增把新增和在建不动产都纳入抵扣范围的优势,进一步扩大经营面积,吸引更多商户入驻,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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