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具体安置补偿政策尚不便透露,但总体规划中的土地补偿政策将是完全依法依规系统考虑的,会依法充分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使群众安居乐业有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农村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
近日,有群众反映,雄安新区三县部分地区存在与土地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如农户人口数与承包地数严重不平均、集体所有土地流失等。
针对上述情况,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人10月12日表示,需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严格划分,国家如果征地,既要对农民在二轮承包三十年内剩余的使用权给予合理补偿,也要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对使用权的补偿给使用权人,对所有权的补偿给所有权人并由全体村民集体依法依规决定分配和利用方式。
该负责人称,雄安新区的土地补偿政策将一改以往约定俗成的将大部分补偿款给予使用权人的做法。“这次制定的土地补偿政策会是完全依法依规的,系统考虑的,会依法充分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对于过去的历史遗留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妥善解决。”
此前,有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人曾表示,新区未来将不搞土地财政,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收入,以及土地增值收益。具体来讲,不搞土地财政就是政府不再以“卖”地为主,土地使用权为政府与老百姓共有。
据了解,“一锤子买卖”式的传统拆迁补偿方式将在雄安新区终结,为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雄安新区对农民的占地补偿将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农民的一次性补偿,还有一部分是折成“股份”,农民每年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