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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国税局创新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

时间:2017-10-13 15:16:12

为进一步提升征管质效,优化征管资源配置,缓解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以来基层国税机关业务量激增带来的压力,吉林省白山市国税局结合实际,积极转变征管方式,新型税源管理模式收效良好。

创新税源管理模式“提效能”

根据当地纳税人结构特点,在“区域+规模+行业”条块结合的基础上,建立了“分类管户、分级管事、分岗定责、专业分工、团队协作”的新型税源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税源管理部门岗责,市局所辖7个基层单位和12个基层分局所以属地管理为基础,采取“管户”与“管事”相结合,设置了综合管理岗和风险管理岗两类岗位。综合管理岗主要承担依职责发起的基础管理等事项;风险管理岗主要围绕分析确认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而开展的税收管理事项,可以采取依指令发起业务事项的方式开展工作。

针对单位纳税人和个体纳税人的不同特点,实施不同的管理模式:对单位纳税人,按照“规模+行业”确定综合管理岗的具体管户人员,主要承担基础管理等事项,同时确定风险管理岗的具体管事人员,主要承担数据集中管理、风险分析识别、低风险提醒、部分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等事项;对个体纳税人,按照“区域”确定综合管理岗的具体区域管户人员,主要承担部分基础管理等事项,以“规模+行业”为标准确定风险管理岗的具体管事人员,主要承担部分基础管理事项中的审查核实、定额核定、查账征收标准确认和个体税收风险管理等事项。

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各基层单位按照分权制约和统筹协调的工作要求,对税务人员按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和经验进行动态管理、合理分类和岗位轮换,以适应不同业务岗位工作,避免重蹈固定管户的老路,改变了税收管理员“等活干”的现象,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税源管理质效显著提升。

科学分类集中应对“防风险”

从防范涉税风险的角度,针对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税源分类不够清晰、风险分析识别不够精准等问题,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按纳税人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类型或涉税事项类别等分别实施专业化、集约化、简约化管理,设立两处管理试点,取得了预期效果。

同时,积极创新税源管理分类方法,综合纳税信用评价等级和税收风险等级,建立了以税法遵从为标准的税源分类方法,实施差别化管理。针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部门开展风险分析识别排查风险,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于信用评价等级低、税收风险等级高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分类采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方式。

有序衔接放管结合“优服务”

在优化税源管理模式的同时,积极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税务行政审批权下放后,部分转办事项改为即办事项,税源管理部门无法即时掌握如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最高开票限额达到十万及以上、发票增版增量、备案类减免税等重要事项和风险事项。针对依纳税人申请事项前后台衔接不够顺畅、事中事后管理断档问题,采取“应放尽放、放了接上”的措施,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过渡,对风险事项以正列举的方式予以明晰,建立健全了前后台风险信息沟通机制,定期进行信息交换,确保前后台业务衔接有序,在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业务工作整体合力和管理效能。

通过全地区办税服务厅的日常工作实践,检验了前后台业务衔接机制的效果,在报送资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保证了纳税人“办事一次成”“最多跑一次”的便捷式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了白山国税系统“放管服”改革的有效落实。

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增收入”

针对人力资源不足、一线业务骨干少问题,结合白山地区实际,在保证机构数量、级别、职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征管机构职能进行了优化重组,积极解决征管资源配置结构性问题,合理配置业务机构人员,将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逐步完善与转变征管方式相适应的税务组织体系。将税收管理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重点向税收风险管理转型,实现了市、县两级大企业机构实体化运作、一体化管理;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管理的基本方法和重要手段,发挥纳税评估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局至少配置了1个专门的纳税评估部门,同时成立了由相关部门骨干人员组成的纳税评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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