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接受中央专项巡视,提出“纵合横通强党建”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推动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效。
积极构建新格局组织架构,着力实现“六个打通”。一是打通党建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合署办公,党组书记和副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谋划、一体部署。二是打通机关与系统党建工作。两个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既管机关又管系统,抓机关带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置一个实体处室,负责统筹督导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指导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打通机关党委与人事工作。实行机关党委与人事司领导交叉任职,同时增配一名人事司副司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专门负责税务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机关党委和人事司的7个相关职能处室组成党建办,实体化运作,协同抓好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党建工作。四是打通党建与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党建办与办公厅、巡视办、督察内审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上述部门各一位负责同志兼任党建办副主任,具体承接相关工作任务。把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纳入巡视、督察内审等工作,把管人、管事与管党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抓党建的合力。五是打通党建与教育培训工作。把党员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度融合,统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公务员初任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后备干部培训等培训班中开设党建和党性教育课程。在总局党校和税务干部培训学校专门开设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训班。六是打通党建与绩效管理工作。将党建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指标分值权重占总分值的四分之一强。
切实加强与地方党委协调,建立“条主动、块为主”的共管机制。税务系统层级多、队伍大、分布广,机构、编制、干部、经费实行垂直管理,而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容易出现党建工作“两边管、两难管”问题。为此,总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明确建立三个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统筹落实上级要求和地方党委部署、统筹安排机关和系统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国税地税联动共建。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自觉接受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把加强党建与推动税收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协同共管机制,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加强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沟通联系,主动听取意见,主动沟通情况,主动征求评价。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总局党组在听取省国税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时,将汇报人员范围扩大到部分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每年抽取部分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到总局进行党建述职,其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所在省局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建立总局领导抓党建的基层联系点、示范点,总局对省局开展巡察、督查工作时,延伸到部分市局。通过“下抓两级、深抓一层”倒逼中间层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打通主体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强化监督执纪机制。研究制定办法,对问责主体、情形、程序、机制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了“谁来问责”?“由谁担责”?“问什么责”?“怎么问责”等问题,推动国税系统党内问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研究制定实施办法,细化问责主体、工作职责和运用“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和操作程序,指导各级国税机关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做到抓早抓小、抓在日常,防患于未然。今年以来,根据巡视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对30余家单位和400余人作出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