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发生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翟某某(临猗人)因此锒铛入狱,受到法律严惩,给广大贪杯的“瘾君子”们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12月10日18时30分许,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临卓路西村路口南1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一辆牌号为晋M4H3**的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科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缜密勘察,并对浑身酒气的轿车驾驶员翟某某予以控制。最后通过检测,发现其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120.4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经了解,由于翟某某女儿前今天喜得贵子,令他这个当姥爷的高兴万分,事发当日12时许,便与约好的几名相邻好友,驾车前往卓里街上一饭店聚餐庆祝。16时许,喜宴结束,喝了6瓶啤酒的翟某某驾车回到村里,但按耐不住喜悦之情的他稍事逗留后,又驾车到3公里之外的女儿家去看望外孙。没想到在返回途中与电动三轮车迎面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张某某(临猗人)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惨痛悲剧。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翟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