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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刃向内攻坚克难 征管体制改革持续加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两周年综述

时间:2018-01-02 17:30:48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确保税制改革有序推进,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体制必不可少。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走向纵深。

两年来,全国税务系统聚焦《方案》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历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关于税收改革的有关明确要求,扭住关键,狠抓落实,将《方案》确定的6个方面31类改革事项,细化分解为96项具体改革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方案》确定的主要改革任务已基本到位,更加有效地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改革担当勇挑千钧重担

“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让全社会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果……”这是党中央规划的改革路径,也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就是要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着力解决现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改革的推进,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税务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拧紧责任螺丝”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门成立《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税务总局机关18个司局和5个综合改革试点省税务局为成员单位,建立周谋划、月小结制度,全力推进《方案》贯彻落实,推动改革向纵深挺进。

“我们把征管体制改革放到与组织收入等重要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列为‘一号落实任务、一号考核内容、一号督办事项’,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全力以赴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指出,征管体制改革既是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建设,更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紧盯改革谋布局。税务总局党组统筹谋划,分步推进,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96项具体举措,逐项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统筹推进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步步推进,既有来自刀刃向内的内生动力,也有来自协调推进的改革合力。税务总局积极推动各地将《方案》贯彻落实纳入地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盘子,正确处理好条与块、内与外的关系,争取改革最大公约数。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纷纷成立以分管省(区、市)领导为组长的《方案》落实领导小组,所有省(区、市)均以党委和政府名义印发了《方案》实施意见,各地税收保障办法陆续出台……税收共治的合力迅速转化为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

握指成拳,系统上下齐力推进。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是推动改革深化、实现阶段性目标的科学方法,也是税收改革一路走来始终坚持的基本规律。

根据《方案》有序实施的要求,税务总局综合考虑确定了“5+7+N”的试点格局。“5”即选择上海、江苏等5个省市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7”即选择北京、广东等7个省市作为专项改革试点单位,“N”即鼓励其他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先行先试。

“5+7+N”的试点格局,充分激发了基层改革活力,系统集成了191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样本,税务总局先后选树了2个综合改革试点单位、3个专项改革试点单位和11个示范改革项目,对各地试点推行的跨区域税收合作、“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等40多个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全国推广,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上升为制度成果。

从顶层设计抓谋划到上下联动齐推进,全国税务系统跑出了改革的“加速度”。截至目前,《方案》各项改革任务基本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各方反映积极良好,改革蹄疾步稳向纵深挺进。

知难而进敢触深碰硬

两年来,税务总局党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往实处做、往细处落和往深处拓,把握改革方向,突出改革重点,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啃下了不少改革前进路上的“硬骨头”。

——国税、地税合作持续优化。国税、地税是两个税收执法服务部门,管理的税种不同,管理方式也各有侧重,但对纳税人来说,都是按税法规定缴税,如何整合优化管理资源,破解职能交叉问题,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成为改革的必答题。

抓住关键,对症下药。税务总局以“职能交叉”为突破口,围绕《方案》提出的“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部署要求,发布实施《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推动国税、地税合作在服务联合、征管互助和协同稽查等8个方面有序开展。目前,国地税合作实现全面升级,合作事项已达到60个,推动国税、地税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谋求共赢。

互设办税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截至目前,全国联合办税服务厅已近9000个,占全部办税服务厅的7成,努力实现让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来到一个窗、办好两家事”。

执法适度整合,增强改革的综合效应。2017年6月,税务总局出台了《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从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等环节建立“一揽子”稽查合作机制,推动联合稽查规范化、常态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广东省税务机关为例,通过实行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选案准确率提升至98%,节省一半以上的调查取证工作量和办案时间。

信息共享,是国税、地税合作的重要基础。税务总局大力推进信息共享整合力度,先后发布《国税、地税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和《在全国开展国税、地税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信息共享的实施标准、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列出信息共享清单。各地国税局、地税局通过搭建共享平台,畅通传输渠道,努力实现涉税信息“一次采集、双方共用”,提高了办税效率,降低了办税成本。

一步一步推进,一层一层突破。全国税务系统坚持把国地税合作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主阵地和试金石,在深化合作中推进改革,在推进改革中深化合作。

——税收制度改革有序推进。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全面推开。

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精益求精、锲而不舍的工匠精神,确保改革落细落小落到实处。据统计,2016年5月~2017年9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共减税10639亿元,有效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成效明显。

OECD发布的《东南亚、中国和印度经济展望2018》研究报告认为,营改增作为近几十年来中国最重大的税制改革,带动了中国制造业升级、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为另一项重要税制改革,全面推行资源税从价计征,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机制,是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从2017年12月1日起,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由河北省扩大至北京、天津等9个省区市。回顾过去一年多来在河北省实施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表示:“改革不仅节水成效明显,还成功探索出‘税务征管、水利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共治模式,更好地形成税收共治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为组织实施好这部新税法,税务总局与环保部、财政部研究细化配套政策、强化技术支撑、夯实征管基础,全面做好开征准备工作,助力实现人民群众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期待。

——税收征管方式科学转变。随着纳税人特别是自然人数量不断增加和企业经营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新趋势,传统税收征管方式针对性、有效性不强的问题逐步显现,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刻不容缓。

“《方案》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构建基本完成。”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税务总局积极探索建立以“实名办税+分类分级+信用积分+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闭环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征管效能。

构建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是基础。2016年6月,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对涉税事项进行合理分级,通过差异化管理提高整体税收征管效能。税务总局还将1062户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层级提升至税务总局,提升对大企业集团的税收服务管理水平。

随着“互联网+税务”的深入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金税三期工程作为实践“互联网+税收”的载体,为创新征管模式提供了坚实基础。自2016年10月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统一上线以来,取得超过预期的成效,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多元化涉税业务办理服务,助推税收改革,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方案》关于“优化税务组织体系”等方面改革要求,2017年11月~12月,税务总局设立驻北京、广州和重庆3个特派员办事处,承担对工作范围内国税地税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和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推进税收管理服务集约化、高效化。

——税收共治大格局逐步形成。“以营造良好税收工作环境为重点,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方案》将协同共治作为重要基本原则之一。

税务部门全力打造“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不断扩大税收治理“朋友圈”,实现减轻纳税人负担和基层工作量的“双赢”目标。

会同司法部推进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涉税审判专业化建设;与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通知》,把税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税收共治领域部门协作成果丰硕。

税收诚信作为“信用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税收共治的重要领域。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中央文明办、中国人民银行等29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步步难行。联合银监会开展“税银互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5年8月~2017年9月,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累计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51万笔,涉及小微企业贷款金额达5700多亿元,“银税互动”由纳税信用A级企业延伸至B级企业,实现县级区域全覆盖。税务总局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34个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28项联合惩戒措施,有效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精耕细作增强改革获得感

如何评价改革成效?习近平总书记给出评价标准:“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因此,纳税人“获得感”成为检验征管体制改革成效的首要标准。第三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显示,2017年国税、地税满意度综合得分比2016年同口径分别提高了5.49分、2.04分。

——便民春风为服务增质效。按照《方案》提出的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要求,税务总局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打响落实《方案》的“当头炮”。

2016年,持续细化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等服务,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2017年,以“提升·创响”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如约而至,推出提速降负、创新服务等5类20项46条便民办税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吉林天利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贾新宇坦言,省内通办不仅让企业办税省时、省力,对中介机构更是利好,中介机构能够实现异地代理、异地服务,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发挥知识信息优势,提高偏远地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财务核算水平。

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税务总局出台《纳税服务规范》并持续升级至2.3版,累计推出26类90项便民举措,各地累计推出2万多项服务措施,随后制定税收征管、出口退税规范等11个工作规范,将整个税收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

——“放管服”改革为办税减负担。李克强总理指出,既要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又要善于做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方案》中“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的改革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精耕细作,让办税的时间越花越少。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压缩办税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在5省市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推广应用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表集成”辅助系统,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大部分申报数据“零录入”……

全面推行同城通办、全省通办甚至全国通办,让办税之路越走越近。目前,纳税人可在同城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等7类53个涉税事项,在省内可异地办理申报纳税等4类21个涉税事项,跨省经营企业可异地办理申报纳税等4类15个事项……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纳税人带来了全新的办税新体验。“如今,税收业务省内哪儿都能办,不再来回跑,降低了我们的办税成本和负担。”湖北华烁科技公司财务部部长马丽说。

2017年,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切实创新监管方式等5个方面推出30条改革措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集成式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截至2017年10月底,第一批出台的14项细化措施已提前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第二批拟出台的32项细化措施正在有序制定中。

世界银行近日发布的《2018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比上年上升1位,纳税时间指标上升32位。

——减税降负为企业注活力。减税是涵养税源、普惠民生的重要举措。税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减税降负决策部署,助力企业成长壮大。

受益于多次加码的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脚下的创业路越走越宽。6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2012年起,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应纳税所得额先后5次扩围,5年中为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近700亿元。

“仅上半年就减免了6万多元的税款,减税幅度达到60%!这个政策‘红包’让我们真心感受到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广东凯琪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为税收优惠政策真心点赞。

“针对创业者不熟悉税收知识的难点,税务部门打造了方便企业自行查询税收优惠政策的‘一本通’。”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罗天舒介绍,税务部门专门发布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全方位解读税收优惠政策,方便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有力激发了全社会的创业热情。

——服务国家战略助经济全面发展。税务总局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将《方案》落实工作融入改革发展大局。

2016年5月,作为G20杭州峰会的重要配套活动,税务总局成功承办了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展现了中国税务部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的成果,被参会各方誉为“FTA最成功的一次大会”。

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发展,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建立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覆盖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走出去”企业重点投资国家共95个,发布59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为纳税人提示境外涉税风险;加大税收谈签力度,与“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的54个签署双边税收协定,为企业消除双重征税;发布《“走出去”税收指引》,对“走出去”企业涉及的83个税收事项进行详细解读,降低“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

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方面,税务总局分别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20条措施全面助推发展,对京津冀范围内和长江经济带12省(市)内办理迁移的纳税人,实现资质互认、信息共享,有效降低纳税人跨区域迁移成本,促进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为此,税务部门先后从税收征管一体化、减免税政策清单化、发票管理电子化等方面制定20条服务管理措施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制定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10项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创新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鼓励创业创新。

  持续发力将征管改革推向纵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

改革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近年来,征管改革举措出台的数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抓落实的任务之重、压力之大也同样前所未有。

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税务总局党组积极开展全方位的督察,既抓正面典型,总结鲜活经验,又深入查找问题,弥补工作短板,推进改革落细落小。

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保证改革“含金量”。2016年,税务总局共分5个批次组织30个督察组,对各地改革试点落实情况和改革推进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覆盖所有省份。2017年,先后4次组织24个督察组重点对24个省份国税局、地税局开展实地督察,既总结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又通报各地问题和不足,推动改革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纳税人的感受是检验督察实效的“试金石”。“以前,我们对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借助税务部门的实地督察,辅导完善相关资料,使我们享受到了140多万元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烟台东方蛋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高波说。

绩效管理——税务系统推动改革落实的另一利器。2017年,税务系统绩效管理已升级至5.0版,将《方案》每年需落实的事项全部纳入绩效考评,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大了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绩效成绩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结合,有效发挥了绩效管理“抓班子、促落实、提质效”的积极作用。

“我们对《方案》中的各项改革任务实行全覆盖考评,通过制定税收战略规划及按年度计划分解考评指标,形成了‘战略—目标—执行—考评—改进’的抓落实闭循环机制。”据税务总局绩效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严格考评,税务系统各层级、各部门和各岗位逐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保障了改革任务的高效完成。

国家行政学院政府绩效评估中心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显示,经全国13.5万名税务干部不记名受访,72.5%的干部认为“绩效管理显著发挥了指挥棒作用,成为各级党组抓班子的有效手段”。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专家评价,中国税务部门把现代化管理与大数据理念运用到绩效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是非常先进和超前的。

改革永无止境,发展更上层楼。税务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要求,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和运用,聚焦改革目标,强化改革责任,细化改革措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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