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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新时代税收发展新篇章

时间:2018-01-11 15:57:01

李万甫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许多新思想、新论断,对税收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新时代:赋予税收发展新使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是报告的一大亮点,贯穿报告全篇。新时代也将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中国税收现代化新的历史定位。这一新的历史定位应当聚焦在税收既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国家治理支柱这个作用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指出,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入新时代,以往作为经济领域要素之一的税收,已经延伸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上升至国家治理层面,在国家治理的总棋局中加以定位。税收所履行的职能,除了政府职能之外,还要对接国家治理领域其他经济社会主体的行为,并由此作用于经济、政治、法治等领域的各种活动。所以,进入新时代,要进一步提升对税收发挥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的认识,让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让税收改革发展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强大的力量。

二、新思想:引领税收发展新航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经过不懈探索,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高度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科学内涵,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此,税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努力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思想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治理规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理论大厦,以解释并指导税收改革实践活动。

进入新时代,谋划税收改革发展大计,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税收现代化建设为核心,牢固树立税收发展新理念,为税收改革发展新方略谋篇布局。其中,要注重强调法治体系与制度建设,注重强调构建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收征管格局,注重强调以纳税人为中心,注重强调信息的集成应用,注重强调国际税收治理及综合治税体系建设。

三、新矛盾:探索税收发展新实践

立足改革开放近40年历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问题到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这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要求,反映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变化。在此大背景下,税收工作的形势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对税收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税收与我国社会新的主要矛盾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讲,是税收与需求侧、供给侧的关系。因此,税收既要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特别关注生产、供给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方面,关注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问题。

一方面,要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展现新作为。要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提供财力保障。同时,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要以更加广阔的思路深化和拓展税收改革,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税收治理全过程;要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让人们在每一项税收执法服务中都能感受到文明、公正;要加快构建绿色税制,满足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另一方面,要在推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上做出新贡献。我国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不同群体发展、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发展的不平衡上。新时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发生转变,国家政策要顺应这一转变,税收也不能例外。要始终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查找并着力解决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注重在宏观层面进行统筹,主动作为,精准施策。要将税收功能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进行有机结合,促进税收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推动解决发展问题、缩小发展差距创造良好条件。

四、新战略:开启税收发展新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几乎每一项都要求税制改革有回应、税收政策有支持、税务部门有作为。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应要求建立现代化的税收体系,深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形成符合公平效益的税收体系和框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稳步推进各项税种改革,合理配置税收资源,促进税制结构优化,确保功能定位清晰准确。

现代化税收体系的构建需要顶层设计,要与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的内在要求相匹配。比如在税种的设置问题方面,要充分考虑税种的数量和分布、税种的功能与目标实现等。要准确有力把握好路径方向,继续提升站位,重申改革一盘棋的思路,既推进税制自身改革,又与国家其他各项改革协调;既做好税收政策顶层设计,又通过税收政策运用、征管服务能力增强来实现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五、新目标:催生税收发展新方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两步走”、“两个目标”,更加明确、更加贴近现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的两个百年目标,要求税收应制定与之相匹配的战略规划,包括战略规划目标、实施路径、条件、时间表、路线图。要紧扣党和国家的总体战略部署,坚持“近中远”相结合,以更加长远的新视野来谋划税收改革发展。一方面,聚焦第一个百年目标,推进完成好当前税收改革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主要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安排、《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十三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深化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六大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任务,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另一方面,聚焦第二个百年目标,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匹配,科学谋划好未来税收改革发展。主要围绕“两个十五年”的战略步骤,根据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对未来税收改革发展的目标、思路和路径进行深入研究和科学谋划,制订中长期的税收改革发展规划。注重以治理、理论、政策、制度、征管等方面为切入点,细化到每一个改革发展进程之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形成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税收治理体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谱写新的税收篇章。(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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