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焕全是河北省清河县超兴炉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最近总爱登录国税机关执法公示平台。“这个平台,不仅能了解税务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执法流程,还能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办税能力也提高了不少”。
宋焕全关注的税收执法公示平台,正是税务系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而“搭建”的。作为国务院确定的32家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单位之一, 税务总局从试点方案总体规划部署,到陆续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从试点单位扎实推进改革任务,到系统上下参与建设,如今交上了一份可圈可点的答卷。
执法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执法公示是规范执法权力、降低执法风险的重要突破口。”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罗天舒告诉记者,2017年5月底,税务总局印发了税务系统三项制度试点方案,制定了执法公示操作规范,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
在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中,河北省国税局针对信息采集繁琐、公示不够及时等问题,研发了税收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平台,联接导入金税三期信息数据,实现了执法结果信息自动采集、审核自动流转、公示自动发布,提升了执法结果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而今,纳税人可登录国税机关门户网站的税收执法公示平台,还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触摸查询屏、公示栏等了解税收执法公示信息。”河北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亚松介绍说。
税收执法公示始终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结合地域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公示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内容。
在广泛收集整理纳税人需求的基础上,吉林省国税局出台了税收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制定了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范本,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围绕纳税人需求,我们结合税收执法实际,着重解决了谁来公示、何时公示、公示什么、怎么公示等问题。”吉林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卓然说,目前,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与地方政府执法公示平台链接互通,已公示22万条执法信息,累计点击量超过了16万人次,切实达到了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的目标。
全过程记录让规范执法看得见
“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就是通过文字材料、电子数据、音像视频等形式,从多个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向记者介绍说,税务部门为此确立了税收执法纸质文书标准和电子信息格式,明确了音像目录清单,完善了信息采集、保存、管理和使用机制,搭建了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运行平台。
“随着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全面推开,税务人员更要学好业务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熟悉管理流程,依法行使职权,一旦出现执法问题,都会记录在案,这对大家是个无形的压力。”陕西省榆林市国税局局长申银军告诉记者。
实践证明,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也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全过程记录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公开透明了,特别是遇到执法争议,还能调取客观证据,及时分清责任,保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陕西省子洲县第二手机卖场负责人郝亚梅深有感触地说。
“全过程记录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督促税务干部廉洁公正执法,防止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司长郭晓林坦陈,全过程记录是税务人员依法征税、廉洁从税的“监控器”,能让税务人员更加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促使干部队伍讲规矩、守规范、遵法律、树形象。
法制审核让执法决定合理合法
按照三项制度要求,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法制部门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近日,根据协查线索,湖北省谷城县国税局对一家通信公司开具的一张专用发票进行了核查。经过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遂决定对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公司负责人刑事责任。因本案涉及金额较大,该局依照法制审核相关规定,决定对案件进行审核,在综合考虑企业具体情况,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后,认为处罚金额偏重,遂建议对该公司减轻处罚,被执法部门采纳。
“法制审核让执法权力接受法治的检验,事关税务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法制处处长丁作提说。
作为税务总局三项制度唯一的县级试点单位,宁波慈溪市国税局着重理顺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法制审核所需材料范围,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明确审核方式、审核时间和处理办法等内容。“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不断深入,税务机关面临的执法压力越来越大,亟需法律专业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把关。”该局负责人曹建国认为,通过提前审核、事先把关的模式,大力推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为做出正确的执法决定提供了保障,也对执法机关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
作为维护执法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法制审核能起到校正并规范税收执法的引领作用。试点改革以来,全国税务系统试点单位共审核执法决定18067件,其中行政处罚8343件,行政许可5327件,行政征收382件,行政强制1570件,其他执法行为2445件;首次审核资料不全退回750件,审核中发现问题1387个。
要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就必须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这已成为全国税务机关的共识。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万军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共有2653名公职律师,6021名法律顾问。这些法律专业人才不仅成为了税务机关的宝贵财富,也成为了做好法制审核的重要人才保障。
近日,青岛市崂山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崂山分局就联合聘请中国海洋大学律师团队担任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审核税务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青岛市国税局总审计师郭洪源认为,聘请高校律师团队参与法制审核,能促进审核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征纳双方权益。
“三项制度试点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需要税务人员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着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