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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税:坚守税收底线 用好税收政策

时间:2018-01-30 15:20:25

实体企业发展怎么用好税收政策?对税务部门有哪些期待和希望?日前,江苏省国税局局长胡道新和部分税收专家拜访了苏酒集团总裁、洋河股份董事长王耀,探讨税收政策,听取意见建议。

王耀介绍,从2008年起,苏酒集团已经连续9年进入“中国企业集团纳税500强”,累计为国家贡献的税收超过400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集团销售168.78亿元,同比增长15.08%;利润55.82亿元,同比增长15.34%;其中缴纳国税近40亿元,同比增长9.6%。

王董事长对诚信纳税有自己的理解。他表示:“我始终认为,企业、地方、国家三者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始终是一致的,并不矛盾,诚信纳税的税收底线必须坚守,诚信纳税给企业也带来了良好声誉。作为上市公司,苏酒集团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履行纳税义务。我们也希望,进一步增强纳税意识,担当意识,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一份责任,作出一份贡献!”

“税收政策用的好,不光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还可以激发创新热情,推动整个集团的转型发展。因此,苏酒一直注意跟踪税收政策变化,研究与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发挥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的推动作用。”

苏酒集团一直把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从2010年起,苏酒集团先后投入5.39亿元,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技术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和江苏省生物酿酒技术研究院等五大研发平台。目前,集团技术人员达1799人,其中核心研发团队达157人,年研发投入3000多万元,增长比例超过6%。2016年起,白酒行业开始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目前享受优惠达到268.58万元。

去年国务院提出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税率,将农产品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到11%。增值税税率下降2个点以后,农产品收购成本相应降低。对于以高粱、大米、玉米等农产品为原料的酒类企业而言,生产成本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以苏酒集团为例,每年消耗的玉米等农产品超过20万吨。初步估算,这项政策每年给企业节约的成本大约有1600多万元。2017年5月全面实行营改增后,集团在运输、咨询、电信、装卸、广告等方面增加了进项税额抵扣,年可增加抵扣金额达4800万元。

“这些都是税收政策给我们送来的福利了。希望国家能真真切切的关心我们制造业企业的发展,出台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王耀表示。

王耀也给国税部门提出了一点小期待。他表示,实体企业发展面临很多具体问题,尤其是一些大型集团、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更加广泛,碰到的涉税问题也多种多样。希望加强税企间沟通,及时化解和防范小的税收风险,以免由小变大,变成大的税收风险。

“企业健康发展,也能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贡献更多的税源,也是算是税企共赢吧!”王耀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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