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国税部门落实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放管服,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哪些创新的举措?1月30日,江苏省国税局召开全年工作会议,盘点2017年成绩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
真金白银助推经济发展
2017年,全省国税部门落实鼓励创新,改善民生,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办理各项税收优惠超过5700亿元。其中为超过9万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超过2300亿元,同比增长24.87%,出口退(免)税总规模位列全国第二,创历史新高;办理各类税收减免3400亿元,包括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优惠政策588亿元,办理改善民生相关优惠319亿元,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141亿元。
2017年国务院六项减税新政效应明显。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后,全省新增1.27万户小微企业受惠,增加优惠金额超过7.41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后,近70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中受惠,增加加计扣除金额约45亿元;增值税简并税率全省纳税人合计减税近5亿元。
与此同时,营改增改革红利持续显现,不仅打通了抵扣链条,还扩大了税基,拉长了产业链。试点以来,江苏营改增纳税人已经11万户增加到145万户,累计实现整体减税超过1900亿元。特别是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全省四大行业整体减税超过1000亿元,减税面99%。在建筑之乡南通,这一年半时间为南通建筑企业带来了3000多亿元的销售和8亿元的减税,累计开具专用发票1800多亿元,形成可抵扣税金170余亿元。
推进试点创造最优营商环境
2017年,江苏成为全国唯一以省为单位承担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的地区。“围绕‘最简最快最优、公开公平公正、数字智慧共享、文明高效清廉’24字方针,积极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工作,营商环境呈现新面貌。”胡道新表示。
2017年,江苏国税以“放管服”改革为驱动,以“互联网+税收服务”为突破,频频推出的创新产品、不断落地惠民举措,税收营商环境得到了持续优化。
全面对接省委省政府“3550”改革要求。总结提出“5355”办税指引,即完成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所需准备的“5个事项,3项信息,5个项目,5种资料”。强化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合作,实现纳税人从申请开业到领取发票、正常经营只跑一次、只填一张表、两小时办结的目标,达到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开办企业指标的最优水平。
推行“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江苏国税纳税服务“不见面”清单,将7项行政许可事项和纳税人识别管理、税收优惠备案、纳税申报及税款缴(退)税等6大类183个具体事项纳入清单。全面推行O2O发票区域集中配送模式,充分融合电子税务局高效即时办结的线上功能优势和邮政EMS网点多覆盖面广的线下渠道优势,实现发票领用“朝约夕至、次日必达”,全年为8万户次纳税人成功配送发票8300多万份,为纳税人节约办税成本逾亿元。
大力推行无纸化办税,推广多元化缴税方式。深化税银互动,“互联网+税务金融街”上线以来累计向守信小微企业和个人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600多亿元,惠及13.2万余户纳税人,合作金融机构达到21家,并被评为2017年江苏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江苏国税现代化
“要聚焦中央、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地目标,落实好总局‘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在现代化建设的深度、广度和精度上下功夫,以求新求高求严的精神来更好实现我们的新时代高质量税收现代化梦想。”省国税局局长胡道新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说。
2018年,新风扑面,全省国税系统戮力同心,共启愿景,凝聚“国税力量”,扛起“江苏责任”,迈上高质量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征程:
把统筹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作为基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收法治实践,提升税收管理质效,切实保护每一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江苏国税现代化的核心竞争力;把高质量完成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任务作为重点,千方百计简并办税事项流程,降低税法遵从难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高纳税人改革“获得感”;把服务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目标,积极履行税收职能,落实好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改革的进度、服务的温度和经济的速度更加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