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国税局)了解到,现在纳税人只需登录自治区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通过“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的方式,即可办理“四方协议”,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只需到国税局或地税局任意一方,均可办理完成国地税委托扣款协议业务。
据了解,“四方协议”是升级版《委托扣款协议书》的简称,是将以往由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分别与纳税人、商业银行三家签订的“三方协议”改为现在由国税、地税、银行和纳税人四方联手签订的“四方协议”。
目前,纳税人办理“四方协议”需登录自治区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银行账户等信息,国地税双方即可共通共享信息,为纳税人办理签约业务,实现纳税人只需到国税局或地税局任意一方,均可完成办理国地税委托扣款协议业务。
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来,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治区国税、地税局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签约银行成立联合推行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探索“四方协议”模式,将原来需要在国税、地税分别签署的“三方协议”升级为“四方协议”。据悉,“四方协议”可有效避免纳税人在国税、地税、银行间“多头跑”的困扰,既节省了办税时间,又堵塞了征管漏洞,让纳税人“最多跑一趟、一次办妥”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