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博湖县苇场、苇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会在博斯腾湖管理局会议室召开,博湖县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各苇区、苇场负责人共1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关于调整博湖县苇区联合检察大队成员及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苇区、苇场安全生产和火灾防范的通知》、《关于发布禁火令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春季大风天气历来是博斯腾湖苇区、苇场火灾事故的高发时期,也是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时期,博湖县各苇区、苇场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苇区、苇场火灾防范和芦苇打包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苇区联检大队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消除湖区、苇区、渔业生产、加工企业各类安全隐患,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加大安全生产问责追责力度,要坚持警钟长鸣,增强务工人员及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博湖县苇区、苇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