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财经资讯 > 经济民生

自2018年5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时间:2018-05-03 15:41:05

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河北省自2018年5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 上一篇:中国消费者协会:社会类培训领域“卷包跑路”风险正在累积
  • 下一篇: 河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