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政协事业发展的新使命,因此,必须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作风过硬的委员队伍。只有这样,才能为推进新时代政协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的新思想来武装头脑、在新时代的新变化中找准定位、用新时代的新作为来履责尽职,争做一名新时代的优秀政协委员。
一、用新时代新思想指导人民政协工作
(一)以新时代新思想,强化政治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针、根本遵循。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引领的主轴,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委员意识、主体意识。
强化政治意识。政协之“政”乃政治之“政”,讲政治是对委员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一定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做到学而思、学而信、学而行。要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内的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坚持党的领导是应有之义,更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增强政治定力,始终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强化委员意识。委员是界别群众的代言人,委员在政协履职,是代表界别群众在政协平台上提出意见、发表主张、表达诉求,从而实现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担任政协委员不仅是一种政治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如果我们不参加政协的履职活动,那就意味着所代表的界别群众在政协平台上集体“缺位”了;如果我们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协商活动中沉默了,那就意味着身后千千万万的界别群众在政协平台上集体“失语”了。
我们每一名政协委员都应牢记自己的委员身份,深刻认识担负的政治责任,增强民主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通过政协平台,代表界别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为民代言、为民建言。
强化主体意识。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工作的活力所在。委员履职能力强,政协整体履职能力就强;委员作用有效发挥,政协作用就能充分发挥。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们应该认识到,有主体地位,就应该增强主体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关系,在本行业本领域发挥好带头作用、领军作用的同时,积极参加政协的各种履职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渠道优势,密切联系界别群众,充分贡献智慧力量,使政协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充满活力。
(二)以新时代新变化,明确履职方向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中共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味着群众不仅有物质的需要,还有精神文化的需要,更有政治参与的需要。政协组织必须要引导委员深刻认识、主动适应这种新变化,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和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之间找准发力点,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要切实提升综合素质。要充分利用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络课堂、调研视察等活动,进一步知情明政、掌握政协理论和业务知识,知晓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切实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对党的十九大报告要认真研读、学思践悟、学以致用,特别是要深入学习十九大对政协工作的新论述新部署,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要充分利用履职平台。政协工作是组织搭台、委员唱戏。委员的戏唱得好不好,首先要看平台用得好不好。我们要积极参加各种调研、协商、监督活动,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力量;以积极推动政协履职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为实现全天候履职打通便利渠道,切实把十九大提出的“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落到实处。
要加强委员联动协作。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具体的、多样的,影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因素是复杂的、多元的。单靠某一层级委员开展履职,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影响力也有限。加强上下级政协委员联动协作,能够更好地服务民生改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履职的整体效应。我们要积极建议、主动参与各级政协委员的联动协作,共同聚焦全局性、区域性问题,确保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更全面更深入,提出的意见建议既
有全局性、战略性的考量,也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以新时代新作为,勤勉敬业工作
新时代蕴含新气象、新要求、新作为。我们要立足新时代赋予政协工作的新使命,进一步增强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勤勉履职、扎实工作,不负人民重望、不负时代重托。
要严守制度。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我们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政议政,更好地发挥委员作用。
要尽职履责。积极参加调研、视察、协商、监督等集体履职活动,认真做好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个体履职工作,履职尽责。
要模范带头。委员是各界的代表,一言一行,社会十分关注。我们不仅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更要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政协章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种会议、协商活动中,既做到敢讲话、讲真话,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严格遵守协商的底线和边界,做到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同时,还要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二、抓住根本、扭住关键,认真做好政协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十九大报告为
人民政协工作开启了一个新时代,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是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的崇高使命和光荣任务。
1、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体现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在政协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政协工作的基石,坚持“主题”和“基石”是党在政协工作的基本要义,也是在政协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在政协工作中尤为重要。政协党组织向党委提出的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等重要建议,都应该在充分听取广大政协委员意见,平等协商后产生;政协的一切重要活动都应该在充分协商后,依章程、按程序实施。平等协商、相互尊重不是形式,而是做好政协工作的保证,也是党的优良作风在政协工作中的体现。
2、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最关键的是要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是不可替代的。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统一战线内部共同性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坦诚深入交流,有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助于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遵循。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立足我国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绝不照搬外国政治模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商以求同、协以成事,要坚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沟通化解分歧,切实将协商理念寓于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开展工作各方面。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形式多样、智力密集、传统深厚的优势,在协商民主体系中循序渐进地开展,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务实有效地推进。
3、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最核心的是要切实履行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十九大报告着重强调“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可见民主监督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履职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开展监督不是靠强制约束力,而是靠政治影响力;政协民主监督源自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它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别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协商是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和优势,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是目的。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人民政协要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必须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着力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明确政协民主监督的重点,有利于我们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强化问题导向,找准存在的困难、短板和薄弱环节开展工作,使监督不流于现象表面,紧扣关键内容、精准聚焦发力,从而提高监督实效。要敢于讲真话、建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帮助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到实处。政协章程明确规定,民主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的形式进行监督”,这一特点反映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本质要求及统一战线内部“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基本原则。人民政协要集成运用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其他形式监督等民主监督形式,坚持形式与内容相匹配,同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结合,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活动之中。人民政协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需要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要注重突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程序化和可操作性,重点监督议题纳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征求政府意见后,报党委讨论确定;重点监督议题安排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牵头负责;重点监督意见根据需要由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送;对于政协会议监督意见等报告,党委和政府应专题研究,或交相关部门办理,党政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办理情况的督查。
4、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和基础,是人民政协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政协委员应该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更应该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切实把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作为新时代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视委员学习工作,不断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
的委员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搭建和拓宽委员履职平台,不断优化政协界别设置和委员结构,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要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着力提高能力素质,切实履行好委员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胡遵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