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5月14日至16日,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5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税务官员一致通过了《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同意构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合作长效机制,推动“一带一路”各国税务部门在依法治税、提升税收争端解决效率、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等领域拓展合作空间。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税收方面的自由度以及它的便利度会直接影响经济合作的实际成效。因此我们想通过税收政策的沟通,来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和投资的便利化。”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中国税务部门已经与1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5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2015年到2017年,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协定下的相互磋商机制,开展双边税收磋商211例,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消除重复征税128.78亿元,有力促进了多边贸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