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影视节目展在北京开幕,浙江省影视机构云集参展,海宁市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计划向“一带一路”沿线国持续输送国内影视作品。展会上,该省多个影视制作机构表示,这几年税收优惠政策给力,影视作品输出海外前景看好。两年来,该省仅横店、海宁两大影视基地就有8家影视公司10余部作品输出至哈萨克斯坦、新加坡和印度等国家,并获得较高收视率。
在横店,税收优惠给这座有着“中国好莱坞”之称的影视城增添了新的活力。“营改增后,每个环节都可以抵扣税款,不动产也纳入抵扣范围,我们的税收负担下降了。”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于会计告诉记者,“每天剧组会寄来很多发票,发票收集和认证工作成为我‘甜蜜的负担’。”
据统计,浙江横店影视实验园区内影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后,整体税负低至2.3%,小规模纳税人从原来按5%缴纳营业税改为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为2.91%,其税负直降2.09个百分点。
横店影视实验园区负责人黄雷光说,营改增除了带来减税效应,还促进影视行业进一步细化分工,调整产业结构。以前,一部影视作品的创作、拍摄、剪辑、制作和发行,基本上都由一个公司统揽。营改增后,整个影视产业链分工更加专业、精细,产业链上每个环节都可以抵扣税款,影视企业可以把自己不专业的业务交给其他企业去做,专心做好自己的主业,经营模式更加灵活。这些从总体上提升影视产业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同时,出口电影、电视作品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向境外单位提供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能享受增值税零税率,这两项政策为影视企业走出国门增加了竞争力。
“去年,仅税收优惠和退税两项,我们公司共拿到3.33亿元的‘红包’。”浙江省东阳的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徐佳告诉记者,“红包”大了,企业有更充足的资金投入影视作品制作中,他们参与投资拍摄的《小丈夫》等作品已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多个国家上映。
为了帮助影视企业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浙江省税务机关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有针对性地对影视行业开展服务。在海宁市,税务机关在影视基地设立联合办税办公室和专门联络员,辅导企业办理增值税进项抵扣业务,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保证企业可以凭票抵扣,举办汇算清缴专题讲座。在东阳市,税务机关在影视基地“家门口”建立办税中心,打通办税“最后一公里”,并派业务骨干帮助申报上市的影视企业做好税务鉴证等工作,全力支持拟上市企业发展。
此外,浙江省税务机关派税务人员对影视企业开展专项政策服务,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规定,辅导企业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依法加计扣除计算应税所得额。据统计,出品过《甄嬛传》《红高粱》和《芈月传》等影视热剧的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6年和2017年共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2500万元。
在税收政策的支持下,更多国产优秀影视作品走上西行之路。浙江海宁影视基地负责人张健琪在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带一路’倡议为我们影视业创造了新机遇,税收优惠则协助我们开拓新市场。今年,基地的两部作品——影视剧《全家福》和《神医喜来乐传奇》成功输出哈萨克斯坦,开拓了‘一带一路’中亚影视市场。”他介绍,浙江省通过与新疆合作,签订影视剧译制和推广框架合作协议,借力各专业海推公司,将更多优秀的国产影视作品输出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