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黎平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执法大队和洪州镇人民政府一行20余人对洪州镇潭洞村一处非法开采河砂进行取缔。并当场对肇事者下达《立即停工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将现场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撤出,并在3天内将该处废弃物品进行清理,保证河道清洁;如若仍发现其对河道进行开采,就立即进行处罚和拘留。
为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工作,该镇早于2017年5月制定下发了《洪州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河道水体清洁、植被茂盛,全镇各级河长按方案要求常抓不懈,每月例巡建立巡查台账。村级河长在发现非法采河砂有死灰复燃的迹象后,立即上报镇级河长。镇人民政府在核实情况属实后,快速上报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并立马出动进行处理。针对河床伤害严重的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该镇采取严肃处理的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以“河长制”为抓手,压实责任,常抓不懈,让“绿水青山”长留。(潘小果)